食药监部门部署全面监测鸿茅药酒 广东八年发现鸿茅药酒违法23宗
■新快报记者 陆妍思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9日17时对外发布,近日已经部署对全省范围内各类媒体发布的鸿茅药酒广告开展全面监测,同时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立即取证并移送广告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自2010年以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监测到鸿茅药酒广告违法案例23宗,均已依法移交广告监管部门处理。
对鸿茅药酒广告开展全面监测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近日下发通知,组织各地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省范围内的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平面媒体发布的鸿茅药酒广告开展全面监测。
执法部门一是协调各地广播、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索取鸿茅药酒广告的样片(母带、样版)、广告合同、广告主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二是组织人员对当地的广播、电视台、报纸等进行监测。三是组织人员对当地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平面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四是要求各地一旦发现鸿茅药酒相关违法广告,立即依法对鸿茅药酒发布的广告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并移送当地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需要对该产品采取暂停销售、下架等措施的,移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
选购药品警惕不科学表述广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药品时不要相信以下药品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述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该药品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的;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
有关负责人提醒,在日常购买药品时,如果买到假劣药品或发现违法药品广告的,可以通过12331投诉举报系统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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