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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学业考试成绩可报考高职院校 广东省2017年高考下月1日起报名

惠州日报 2016-11-12 14:35

12月1~10日,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开始报名。凡在2017年秋季入学全日制本专科的考生,都必须按上述时间报名。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惠州市2017年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高职类录取的考生也可以参加高考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参加了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普通高中中职中技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二是参加了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3科考试的学生,三是参加了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 (考物理、化学、生物)或理科考试(考历史、地理、政治),并且有一科达到C级以上,另两科达到D级以上。

与以往不同的是,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30%左右,将通过明年1月的高中学业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录取。即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且学业水平考试文科或理科达到上述标准后,将主要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是语、数、英的成绩录取。而且,凡高职类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6月份普通高考考试及本科录取。

“也就是说,万一考生在高考时落榜本科院校,在满足其他两项条件的情况下,也可凭明年1月的高中学业考试成绩入读高职院校,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专科院校。”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2月下旬公布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成绩并组织考生填报志愿;高职类招生计划的30%在2017年3月中旬录取。

惠州市申报高考随迁子女或略增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据了解,2016年申请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近1.3万人,实际审核通过9986人。惠州市摸底时人数1200多人,实际申请1063人,实际审核通过688人。该负责人透露,预计2017年人数略有增加。

市教育部门提醒,由于今年省招生办不再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随迁子女的考生,需要对照报考条件,自己决定是否回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

记者了解到,申请2017年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期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需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2017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予以认定;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将予以认定;考生在广东省参加了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据了解,11月14~19日,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12月1~10日,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要求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省内考试如需特殊原因需跨市借考,应先征得借考地级市考试中心的同意。而对于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逾期将不予办理“户口所在地”信息手续。

本报记者程秋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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