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场所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企石一企业被罚4万元!

东莞日报 2021-06-04 11:53

本报讯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系统曝光了一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多家企业因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并被处以数万元的行政处罚。

5月初,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企石分局执法人员在电镀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辖区内的东莞市晶维鑫电路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危险化学品未规范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丝印房)未规范设置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另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生产车间缺少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员工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应急逃生通道堵塞等生产安全隐患。

针对检查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并针对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场所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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