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失火报警迟了22分钟负责人被行政拘留10日
本报讯1月16日9时14分,广东省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东莞市桥头镇禾坑村禾石路6街鸿顺塑胶制品厂发生火灾,东莞消防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现场火势于11时得到控制,所幸无人员伤亡,但厂区被大火烧成废墟。
经调查,火灾之所以造成如此严重后果,主要原因是报警不及时,错过最佳灭火时机。该厂负责人温某于当日8时50分发现火情,并未第一时间报警,组织员工使用灭火器扑救15分钟后燃烧面积持续扩大。9时12分,工厂员工自行报警。
此时从发现起火到报警超过了22分钟。温某作为该厂负责人,第一时间未及时履行报告职责,延误救援时机导致火灾蔓延扩大,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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