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 失信行为将被记录 5年内办理公积金业务受限
本报讯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制止一起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并对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郑某作出处罚,记载郑某的失信行为,并限制其五年内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
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今年4月,该中心南城办事处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一笔金额为38700元的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发现申请人郑某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存在疑点。对此,工作人员暂停了该笔提取业务的审批,并联系该证件的发证机关进行调查。经核实,郑某在当地没有不动产登记信息。
随后,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再次与郑某进行谈话核实。谈话过程中,郑某承认,所递交的确实是虚假资料,并称自己轻信了中介的虚假宣传,认为异地伪造的不动产证东莞查不出来,所以才抱着侥幸心理提交了虚假资料。
针对郑某的行为,公积金中心按照《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记载郑某的失信记录,并限制郑某五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另外,结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要求,公积金中心还将郑某提供的违法中介信息作为问题线索,移交至市公安机关。
记者获悉,今年4月以来,该中心共发生两起使用伪造异地不动产权证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这是自去年8月后,东莞市新发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案件。
新闻推荐
本报推出的关于“中国引进番薯第一人”系列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近20家媒体探访陈益家族墓
昨天,近20家媒体到虎门探访陈益家族墓东莞时报记者雷元全摄本报5月23日A08-09版报道版面本报5月22日A13版报道版面本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