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 同向发力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本报讯(记者郑健通讯员纪监)近日,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了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在村务监督中的统筹领导作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的“探头”作用,努力实现同向发力,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建立专人挂钩联系机制
确保日常沟通顺畅高效
《意见》要求,各镇街纪检监察组织指定专职纪检干部分别挂钩联系辖区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日常联系沟通和指导督导,并且每月向村务监督委员会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做到日常联系紧密、沟通顺畅高效,促使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履职。针对当前有些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的职责定位不准确、工作内容不明确等问题,由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协助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清单,明确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方法程序,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按图索骥”“照图施工”,有效提升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建立定期分析总结机制
及时全面掌握履职情况
《意见》明确,镇级纪检监察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辖内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梳理辖内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和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同时,明确镇级纪检监察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座谈会,掌握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思想动态和工作动态,听取意见建议。此外,《意见》还要求,镇级纪检监察每季度对辖内各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工作中发现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的,可向镇党委推荐为村“两委”人选培养对象。
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推动存在问题处置到位
《意见》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过程中要建立台账,形成监督日志,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镇级纪检监察组织。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移送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好登记,及时处置。另外,镇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定期检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日志、工作台账等,在日常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过程中也要相应做好记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意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多措并举强化组织保障
着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意见》还提出,要把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作为落实《意见》的基础,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针对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力量较为薄弱的情况,加强与编制部门沟通协调,增加镇街纪检监察组织人员编制共36个。举办全市镇街纪委(纪工委)书记业务培训班,对全市52名镇街纪委(纪工委)书记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养。另方面,落实民政、财政等部门加强指导督导,有针对性解决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问题。同时,围绕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意义、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等进行专题集中辅导,有效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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