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翁镇深: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刘银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昨天,在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后,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翁镇深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形成了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行动方案和施工图,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中央、省委指示精神的政治担当,充分体现了潮州坚决“打赢营商环境翻身仗”坚定决心。
采访中,翁镇深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潮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不小进步。一方面,潮州市切实加强涉营商环境领域立法,出台了极具潮州特色的8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涉及投资、用地、人才、工程建设等一系列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同时,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效能,目前企业平均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在此基础上,潮州市高度重视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今年潮州市还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规范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出台《潮州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第一批)》,助力营商环境更加开放包容。
“《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内容措施精准到位,针对性强,很符合潮州实际,狠狠抓住了潮州营商环境的优势和主要短板弱项,对我们今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潮州市进一步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和熟人社会的弊端,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具有重要意义。我坚信,只要我们将实施意见抓实抓好,潮州营商环境将实现根本性转变,推动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翁镇深表示,接下来,将着眼依法治市全局和司法行政职能,切实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翁镇深表示,一是加快出台实施意见的配套制度和评价体系,完善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法规政策的制定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着力消除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制度障碍,为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二是加大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领域的执法司法监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打造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三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推出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服务产品和项目,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积极搭建和创新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为护航民企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涉外贸易等提供法律保障。四是加大社会治理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开展交通大整治等,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五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民法典》的普及运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带头尊法守法用法,积极引导企业经营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进一步破除潮州人情社会弊端。六是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为潮州打好打赢营商环境翻身仗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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