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语亲属称谓趣谈 翁姐原义是父母 阿舅本来是丈人

汕头日报 2020-10-17 01:58

■ 林伦伦

夫妻,潮汕话叫“ang1 zia2”(氨者),小两口叫“ang1 zia2囝”。

“ang1 zia2”的本字是“翁姐”。翁,原指父亲,最为人熟知的用例是《史记·项羽本纪》:“汉王曰:"吾翁即若翁。"”(我阿父就是你阿父)宋·陆游《示儿诗》:“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唐·王梵志《一种同翁儿》诗:“一种同翁儿,一种同母女。”“翁”均指父亲,《广雅·释亲》:“翁,父也。”正合此例。姐,原指母亲,《说文·女部》:“蜀谓母为姐。”《广雅·释亲》:“姐,母也。”《广韵》上声马韵:“姐,羌人呼母。”兹野切。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宪宗不妒忌之行》:“上尝语宪宗曰:"极知汝相同劳苦,与后进者出,朕甚有愧,俟姐姐归,尔其选已。”姐姐,指高宗的母亲韦太后。当代,仍有以“姐”称母亲的方言,余心乐《赣西北方言词考释》谓:“今武宁东北部呼母为"阿姐"。”奇怪的是,潮汕话居然把指父母的称谓用来指夫妻,只能解释为是亲属称谓的移称,潮汕话还以“母”(bhou2)指妻子,也是下移一辈指称的例子。但这种移称何时开始,尚未得知。

“翁”在潮汕话中有三个读音:一音ong1(嗡),指老翁,白头翁、不倒翁的“翁”读此音;一音êng1(英),姓氏,如:翁万达;一音ang1(氨),指丈夫;“姐”一音zê2(斋2),指姐妹;一音zia2(者),“小姐”的“姐”读此音,与“翁姐”的“姐”同音。

“翁姐”一词通常做双音节词使用,如夫、妻单称对举,则不用“姐”而用“母”(bhou2)。如俗语云:“爱翁着落工,爱母着刻苦。”“母”字虽是本字,用起来容易产生歧义,故方言写作基本上弃用之,而造方言字“厶”(见明代潮州戏文)、“嬷”(女厶)、“女亩”等使用之。

亲属称谓辈序移称还有一例。“舅”原来指岳父,如《三国志·蜀书·先主传》:“献帝舅、车骑将军董承辞受帝衣带中密诏。”南朝·宋·裴松之注:“董承,汉灵帝母董太后之侄,于献帝为丈人。盖古无丈人之名,故谓之舅也。” 董承的女儿是汉献帝的贵人,董承即是献帝的岳父。由此可见,在南北朝称岳父为“丈人”之前,是称作“舅”的,而“舅”在潮汕话中指的是母亲的兄弟,变成舅父。

其实,“舅”在古代可以是对夫妻双方父母的尊称。也就是说,在秦汉之际,所谓“舅姑”,既可以指岳父岳母,也可以指公公婆婆。《礼记·坊记》:“昏(婚)礼,壻(婿)亲迎,见于舅姑。”汉·郑玄注:“妻之父母也。”同样是《礼记》,其《檀弓》篇下云:“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也是郑玄注:“夫之父曰舅。”这个“舅”就等于“翁”了,“舅姑”等于“翁姑”,指公公婆婆。

那么,“舅”什么时候被用来称母亲的兄弟呢?其实,先秦也已有文献用例,如《诗·秦风·渭阳》:“我送舅氏,曰至渭阳。”汉·毛亨传:“母之昆弟。”也就是说,先秦的“舅”只是尊称而已,内外均可,不同辈也可,真的是乱套了哈!

“舅”专门用于异姓“外家”,可能与另一用法有关,《诗·小雅·伐木》:“既有肥牡,以速诸侯。”唐·孔颖达注:“天子谓同姓诸侯、诸侯谓同姓大夫皆曰父,异姓则称舅。”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尔雅》:"妻之父为外舅,母为外姑。"今无此称,皆曰丈人、丈母。”为了甄别这种称谓的乱象,便加了个“外”字。后来,便从“外舅”(岳父)——舅父(舅舅),都指“外家头”的了。唐后的例子,就多是指舅父的了。唐·杜甫《近闻》诗:“似闻赞普更求亲,舅甥和好应难弃。”唐·薛调《无双传》:“又旬日,仙客遣老妪,以求亲之事闻于舅母。"”

有舅父就有舅母。舅母潮汕话叫做gim6(今6),大概宋代就有这种称谓了。宋·张文潜《明道杂志》云:“经传中无婶与妗字……妗字乃舅母二字合呼也。”《集韵》去声沁韵:“俗谓舅母曰妗。”巨禁切。明·陆容《菽园杂记》卷七:“《辍耕录》言"婶妗字非古,吴音世母合而为婶,舅母合而为妗耳。"此说良是。”今查《广韵》去声沁韵确无“妗”字,可知“妗”字宋代始有之说是笔记、小说用例,也都是宋代以后的,如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先媒氏请,次姨氏或妗氏请,各斟一杯饮之。”

潮汕话的“舅”除指母亲的兄弟外,还指妻子的兄弟,而以“母舅”“妻舅”别之。这大概也是明清时代就有的乱象。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六:“还亏得李将军是武夫粗卤,看不出机关,没甚疑心,只道是当真的哥子,便认做舅舅,亲情(zian5)的念头重起来。”这个“舅舅”指的是妻子的“哥子”,就是“妻舅”。《醒世姻缘传》第八十二回:“吃毕,同狄希陈到了相主事宅内,见了母舅妗子合相主事已毕,你问我对,说了前后始末根由。”这里直接称“母舅”了,与潮汕话一样。

有另外的一些称谓,不是辈序的上下移称,而是从泛指到专指的移称。例如上面说到的“丈人”,汉魏六朝时的亲属称谓,指岳父(见上文例子)。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尔雅》:"妻之父为外舅,母为外姑。"今无此称,皆曰丈人、丈母。”明·于慎行《谷山笔麈》卷十三:“今以岳父、母为丈人、丈母。”“丈母”之“母”字今读声化韵母 m2(唔2),与“姆”同音,俗遂写作“姆”。但“丈”字是象形字,指扶杖而行的人,即老者。《大戴礼记·本命》:“丈者,长也。”《玉篇·丈部》:“丈,扶也。”《六书正伪·养韵》:“丈,借为扶持之丈。老人持丈,故谓之丈人。”由此可见,“丈人”原来是泛指年长的人。《论语·微子》:“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为了区别是一般的老者还是自己的岳父,前者潮音读ziang6 ring5,后者叫dion6 nang5。但姑父、姨父也称“丈”(音dion6),加上古代姐夫、妹夫也有称“丈”的,则知“丈”字辈序也是三个辈序乱用,不管是不是年长者了,“荋”过汇乡。所以,潮汕话不得不用“姑丈”“姨丈”来与“丈人”相区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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