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谁来种田”“如何种田”?看土地流转的潮安探索 流转中盘活 农村“转”出新光景
江东稻田丰收。纪金娜摄
收割机在田间穿梭。纪金娜摄
七月的江东,沉甸甸的稻穗随江风吹拂摇摆,下湖村一台收割机在田间来回穿梭,红砂村那边土地平整机不停作业。这是拥有“生态宝岛”美誉的江东镇,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以农为主,为江上绿洲。
今年57岁的洪泽荣是岛上红砂村的村民,祖祖辈辈都和土地打交道。今年初,他将家里1亩多土地流转出去。这片土地,曾扛起洪泽荣一家的生计,而今它能承载的重量比以前更多——土地以每亩每年平均650元的价格流转,成为江东镇发展现代农业产业的一部分。
“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懂种地,“90后”不问种地。面对“年轻人不想种,老年人种不动”的现实,未来谁来种田,如何种田?潮州市潮安区以江东镇为试点,结合实际加快全区土地流转,推动规模农业发展,用“金点子”鼓起“钱袋子”,闯出强村富农的新路子。
●南方日报记者纪金娜
谁来种田?
67亩农田签下600多份合同
皮肤黝黑,双手粗糙。洪泽荣的外貌特征,很符合大多数人对于农民的印象。自幼,洪泽荣便随父亲下田种地,但他如今35岁的儿子却几乎不懂农活。年过半百的洪泽荣,开始思考——“往后我干不动了,谁来种田?”
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减缓。今年初,红砂村67亩成片农田流转给玉瑶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瑶公司”),流转出土地的农户可获得每亩一年平均650元的土地流转费。“自己种玉米,如果风调雨顺的话,每年能赚1.7万元左右。”洪泽荣想着,出去打工一天能赚一200元,比起自己种地划算,也不用看天吃饭了。洪泽荣算清了这笔账,将自己1亩多农田“谁来种田”的问题,交给了玉瑶公司,把劳动力解放出来。而这个曾经与土地亲密相依的家庭,正一点点从土地分离。
“67亩农田,却签下了600多份合同。”江东镇副镇长陈浩彬称,人多地少的江东镇,土地碎片化严重,农民要在有限的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是不可能的。以洪泽荣为例,他和兄弟家流转出来约2亩土地就涉及到15人。“一个个"豆腐块"田地,只有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化种植,才能更好走现代化、集约化、产业化的农业发展之路。”
如今,江东镇大部分家庭都像洪泽荣这样,选择把土地流转出去,特别是对于青壮年外出读书或者工作的家庭,土地流转恰恰合了他们的心意,不用丢荒,还能收租。
然而,此前大部分农户却宁可撂荒也不愿流转。这一表象背后渗透着农户“失地”隐忧。怎样才能让农民摸得着、看得见自己的权益保障?空口无凭,以证为据。2018年,江东镇土地确权面积1.92万亩。那一年,包括洪泽荣在内的800多户红砂村民都拿到了一本受法律保护的“铁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意味着,农民真正拥有了证书中规定的集体土地30年的承包,是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和流转凭证。而土地流转,是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农户仍享有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是土地的经营权。
确权颁证,是江东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洪泽荣拿到证后,心里“踏实多了”,不用担心“土地流转”变成“土地流失”,这推进了土地流转的快速发展,也推进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农业的进程。
“流转后的土地,经过机械化翻耕,按市场需求布产,将进行规模化种植,一垄一垄形成田园风光。”玉瑶公司董事长刘振华称,土地流转后,农民还可以参与土地种植,通过返租形式,玉瑶提供种苗、农资、技术培训等,农民需按照企业要求进行生产种植,统一耕种。具体到红砂村,玉瑶公司将在此打造采摘园或花园,植入农事体验,建设美丽乡村,吸引游客玩赏体验。
如何种田?
513亩农田机械化率达70%以上
连片土地流转后发展规模化种植及现代农业应用,不仅“丰收在望”,更能发展“观光业”,这是潮安土地流转的另一亮点。
眼下,下湖村513亩早稻成熟,十分诱人。当阳光照射田野间,百亩稻田在蓝天白云下迎风摇曳,连片的水稻交织成一张金黄色的地毯,形成一幅壮丽的田园风景画,令人流连忘返。
与红砂村“确权流转”形式不同,下湖村这513亩土地,原由村集体统筹经营,并划成500多份以确份额形式分到每户。自2018年,江东镇作为潮州市土地流转试点镇之一,通过实施财政奖补激励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于是,下湖村开始积极探索成片土地流转的路子,发展规模经营。
接过这513亩土地的是,下湖村民“80后”的黄冬焕。这位“新农人”怀着对家乡的炽热之心,通过成立溪东种养专业合作社(简称“溪东合作社”),以每年452元/亩的价格将513亩土地流转用于种植。合同签订为3年,约定一次性将3年租金交给村委会,还要交20万元保证金。“通过流转513亩土地,村集体经济有了收入。”黄冬焕称,今夏,这片农田迎来流转后的第三造水稻收割——亩产近千斤,打出的大米均价4元,高于市面普通米价格。
在面对“如何种田”的问题,黄冬焕的答案是“机器种田”。“过去熟练人工一天只能割一亩地。”黄冬焕称,如今在田地里收割时,一台机器,只要花六七个小时就能收割完五十亩地。生产过程中,溪东合作社实现农田全机械化生产,相关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其中机耕、机插、植保(飞防)、机收的机械化率达到100%。农业机械化,在江东土地流转中,显示出重要的支撑作用,不仅提高了大面积种植的农耕效率,还增加了单位农田的亩产量。
在溪东合作社内,有近30位田间管理务农人员是下湖村民,58岁的陈焕波是其中一个。“以前这里种香蕉,水利设施很差,有些还抛荒,杂乱无章。”回想起两年前的情景,陈焕波摇了摇头。如今,合作社配套建好田间道路、沟渠等农田基础设施,还聘请了福建的专业团队来管理,发展规模化种植。“传统种植一人只能种2至5亩,现在通过机械化1人能管到20亩田地。”陈焕波笑着说:“在这里打工,我每年还有四万多元的收入。”
“换做以前种地方式,谁会相信种地一年能种出几百万元出来呢?只有将土地流转了,发展产业,形成规模才有收益可言,对农民对农业经营主体才有好处。”黄冬焕称,相比过去家庭式“单打独斗”的耕地方式,现在的集中流转土地发展农业的运作模式能让农民收获更多,腰包更鼓。
“等早稻收割后,我们会马上种上毛豆,土地闲置不会超过10天。”黄冬焕盘算着,在冬种收成后至春节期间,将打造100亩左右的花海,发展农业观光,打造乡村旅游,让乡村更美、人气更旺。目前,溪东合作社已流转了包括下湖村在内的江东镇渡头村、谢渡村、佘厝洲村土地合计1129亩土地。
怎样持续?
政策激励三年将流转1万亩
江东镇土地流转发展的背后,是整个潮安积极推进土地流转的一个缩影。
今年年初,潮安区出台《潮安区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促进乡村振兴三年(2019-2021年)行动方案》,提出推进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3年内,安排区级财政奖补资金242万元,完成镇级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示范项目和全区10个省定贫困村每村建设1个项目任务。
5月份,潮安区又印发了《潮州市潮安区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明确从2020-2020年,用三年的时间实现全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000亩的目标。方案实行财政奖补措施,对村级连片50亩以上的、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予以适当的奖补。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流出方按每亩2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流入方按每亩15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土地流转所在村委会按每亩150元给予奖励,并在农业政策、金融政策扶持上给予倾斜。
在多项惠农政策的带动下,不少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始参与潮安的土地流转工作。玉瑶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潮安在土地流转方面的扶持政策力度很大,也到位。”该公司董事长刘振华认为,土地流转就是解决当前无序种植、丰产不丰收、低效率人工种植的土地痛点,未来乡村的发展,一定是发展适度规模的集体经济。
目前,包括玉瑶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潮安区旺农种子有限公司、潮安区三元农业种养有限公司、潮安区天和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多家企业单位,已参与到江东、归湖、文祠、登塘、凤塘、东凤等镇中,流转面积达4600多亩。今年至今,潮安区已实现流转面积超6000亩。
“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邢杰平表示,自2019年江东镇作为省市实施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施试点镇以来,潮安区以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确权为抓手,对土地流转工作进行探索。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通过顶层设计、科学管理、政策扶持等关键环节,为农业“转”出效益、为农村“转”出活力、为农民“转”出希望。
■对话专家
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胡新艳:
“人动、钱动撬动地动”构建流转内生动力机制
土地是农业发展的根本,潮州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土地碎片化严重。面对相对匮乏的土地资源成为制约潮州市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潮安区以江东镇为试点,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路子,促进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近日,记者就潮安土地流转情况,对话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胡新艳,她对潮安区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实践摸索,因地制宜发展土地流转的经验做法表示肯定。她说,奖补不能持久,重要的是要找到农地要素市场发育的内生动力机制,要构建起“人动、钱动撬动地动”的要素互动机制。
土地资本化带动农村金融市场发育
南方日报:潮安区江东镇结合实际,选取土地入股和土地出租两种方式探索土地流转的做法。您如何评价?
胡新艳: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趋势,以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基本方向。土地入股和土地出租,是潮安区江东镇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实践摸索,因地制宜而选准的流转形式。
在各地的创新实践中,土地流转方式的选择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我认为,不必过于在意土地流转是何种形式,各地方真正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能构建起主体合作、利益分享、目标相容的组织运行机制,保障农户、村集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多元参与主体的相应权益,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南方日报:在政策奖补方面,潮安区鼓励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流出方、流入方、村委会,按每亩200元、150元、15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您如何评价这种政策奖补,是否能提高流转三方的积极性?如何更好提高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胡新艳:流转补贴制度是各地推动农地流转市场发育普遍采取的政策激励手段。潮安区的政策奖补,兼顾了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种权利主体的权益,契合我国的农地“三权分置”制度。这个做法值得肯定。
需要指出是,财政补贴是市场发育的外生干预手段,在未来可能既面临财政资金的约束问题,也可能面临市场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因此,更为重要的是要找到农地要素市场发育的内生动力机制。如以“人动、钱动撬动地动”的要素互动机制。不过,这种内生发育动力机制的形成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匹配相关的配套政策。
分析而言,“人动”依赖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没有“人动”,就没有“地动”。因此,应该将城镇化发展与农地流转市场及其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以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制度变革驱动资本、土地要素市场的联动。一方面,通过非农就业转移,放松农村内部的人地关系,带动农地有序流转,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土地资本化,带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育,引入资本。由此联接“人动—地动—钱动”三个互动点,构建起支持农地流转及其规模化经营的体制机制。
“三个不得”前提下规范流转市场秩序
南方日报:潮安区将总结江东土地流转经验做法,在全区进行推广。在全面推广土地流转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有什么建议?
胡新艳:在全区推广土地流转经营的做法值得肯定。需要注意的是,要正视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层政府三者之间所形成的利益关系。土地流转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应保障农户、村集体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土地流转交易的自主选择权,谨防以“做大做强”为旗号,强行推进农地流转及其农业经营组织制度改革,由此引发多方利益冲突,影响社会稳定。
在全面推广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政府要发挥的是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创新和适当的引导作用,应在“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三个不得”前提下,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秩序。
此外,我想强调一点,通过农地流转集中扩大土地规模,仅是获取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选择路径之一;也可以通过农户参与社会化分工,采用生产性服务外包的服务规模经营方式来推进。
对于潮州而言,构建“农地+服务”双重规模经营体系是并行不悖的政策选择。从这一角度看,潮州也需要重视新型服务经营主体培育及其农业服务外包市场的建设。在这方面,典型经验模式有四川崇州“农业共营制”模式、山东土地托管模式等,这些模式可供潮州各地学习借鉴。
南方日报:潮州如何根据自身特点,以土地流转为契机,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
胡新艳:潮州的农村优势在于农耕文化、乡土习俗、特色民居、本土饮食等,在推进土地流转后潮州将会出现成规模田地,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条件,未来需将“生态资本化、文化资源化和环境福利化”,来推进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
潮州面临的现实,一方面是资源约束趋紧,另一方面是面临的消费市场已从对产品数量的追求转向品质的追求。因此,需要通过先进技术与要素替代降低农业资源成本的同时,通过差异化特色产品开发来获取农业竞争力;应立足本地的自然地域和人文环境,生产特色优质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标产品,规避农产品市场的正面竞争,以特色赢得市场竞争优势。
在推动农业行业结构转型方面,重点是全方位延伸产业链条,实行“初级生产—生物加工—经济加工—经济精加工”的功能深化开发,突破低层次的产品生产结构,发展“大农业、新业态”,以分工深化引领现代农业高效发展。此外,将文化和品位植入农业的灵魂,努力开拓审美、体验等生命功能,将农业布局融合于城乡协调发展进程之中,促使生态、生活、生产在时间和空间上同步共赢,为潮州工业化城市化及其可持续发展提供绿色屏障和生态基础。
进一步地,将“好吃”的优质农业、“好价”的品牌型农业、“好玩”的观光休闲农业,与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幸福村居行动计划、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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