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裔煊教授与澳门史研究

阳江日报 2018-10-10 08:13

澳门历史的发展,与葡萄牙殖民者入侵息息相关。

十五世纪后,葡萄牙国内经济曾一度有较大的发展,航海业迅速崛起,商贸兴盛。这促使它逐步向外扩张。十六世纪初,葡来到东方,国小力薄的它面对巨人般的中国,不可能靠船坚利炮敲开大门,于是就采取伪装、欺蒙的诈骗手段实现其入侵野心。

戴裔煊教授就是根据这一特点,进行澳门史的研究。在充分掌握史料的基础上,从一些被歪曲历史的关节点、难点着手,分别进行重点探索,逐一加以突破。进而对澳门历史的整体发展,进行全面探索。

◎ 戳穿“赶走海盗获奖赏”的谎言

戴教授首先对所谓商人帮助中国政府赶走海盗获得澳门的谬说,进行探讨。他撰写了《关于澳门历史上所谓赶走海盗的问题》一文,刊在《中山大学学报》1957年第三期(33000字)。他指出,最早有此说的,出自1537~1558年(嘉靖十年至三十七年)在中国沿海进行海盗贸易、人称“说谎大王”的葡人平托。他在1619年出版的《旅行记》中说,“广州官吏因本地商人的请求,把澳门给了我们。”到了1641年(崇祯十四年),葡萄牙耶稣会士曾德昭在《中国及其邻近地方传教志》一书中,则演变为“(中国)答应:假如能把海盗赶走,则把澳门给葡人居住。”康熙乾隆年间,居住在中国的法国耶稣会士冯秉政在1771年刊行的《中国通史》又变成“中国政府向葡人建议,假如他们把海盗赶走,就把澳门让给他们”,“(葡人)虽然比海盗少,结果把海盗赶走,并在澳门成立人烟稠密的小村落。”1782年,法国航海家松内拉在《东印度群岛和中国航行》一书里进一步胡说:中国人与葡人合兵剿海盗,“葡人连战皆捷,结果把海盗肃清,在广州河口获得澳门这个硗瘠的小岛,作为他们胜利的酬赏。”这些道听途说的谎言,公然写在葡萄牙殖民大臣美卢·伊·卡斯特罗的外交备忘录中。戴教授分析了“赶走海盗”谎言的演变,指出这完全是捕风捉影、以讹传讹的伪历史。西方一些“澳门历史专家”,如蒙塔尔托在1926年出版的《澳门的历史》和布拉加于1949年的《西方先驱者及其发现澳门》等书仍然大加渲染,他们为了自圆其说,胡编了一些赶走海盗的“事实”。

那么赶走海盗的真实情况如何呢?戴教授用大量史料考证了协助广东当局平定海盗的真实历史。那是发生在葡萄牙人入据澳门七年后的事。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驻潮州柘林的水兵,因当局断绝粮食供应,联合当地出海贸易的“海盗”起兵,进逼广州。澳门葡萄牙商人为讨好广东当局,希图取得合法通商的地位,主动派出德·梅洛和佩雷拉率领的船队进攻海盗,半小时内击溃海盗(弗郎哥语)。平定柘林兵变后,广东总督吴桂芳上书告捷,答应奖给两个葡人首领一道“金札”(烫金的奖牌)。总兵俞大猷在《集兵船以攻叛兵书》中明确写道“功成重奖其夷目,贡事已明谕其决不许”。正式的通商关系都拒绝,何谈将澳门奖赏给它。俞大猷对葡人入侵澳门,“用强硬法盖屋成村”“恃功骄横”,甚为痛恨,在平定柘林叛兵后曾上书吴桂芳,建议用兵同葡人“大做一场”,将其逐出澳门。

戴教授该文彻底戳穿了所谓“赶走海盗获奖赏”的谎言。接着他又写了《关于葡人入据澳门的年代问题》,针对国内某些刊物在宣传入侵年代问题上含糊不清,而西方舆论各执一词,意图掩盖入侵真实历史的情况而作。中文资料对入侵年代存在多种说法:《明史·佛郎机传》说是嘉靖十四年(1535年),薛馧的《澳门记》和夏夑的《中西纪事》是嘉靖三十年(1551年),郭的《广东通志》和申良翰的《香山县志》为嘉靖三十三年(1553年)。戴教授深入研究了各种资料,认为《广东通志》和《香山县志》的记述准确可靠。两次均记载:“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趋濠境者,托言舟触风涛蓬裂,水湿贡物,愿借地晾晒,海道副使汪柏狥贿许之。”广东监察御史王以宁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的《条陈海防疏》,以及两广总督周嘉谟、巡按田生金在万历十五年(1617年)的奏疏均持此说。贿赂汪柏是葡人得已入据澳门的关键。关于贿赂问题,葡方也有记载可印证。1552年(嘉靖三十一年)奉命来中国探情报的船长索萨给葡王约翰三世的报告中说:一年来“业务上没多大进展”,“禁止到中国港口”,后来他采取“和平谈判”的方法,得到一位叫阿尔梅达的人帮助,“送礼和其他用途,用了一大笔钱”(克鲁斯《中国概说》语)。 戴教授这一考证既澄清了长期纷纭的说法,也有力地驳斥了所谓“赶走海盗获奖赏”的谎言。

《年代》一文当时并没有发表,只是呈送给中央有关外事部门作参考,这对外事活动争取主动起了积极的作用。

◎ 揭露葡海盗商人在闽浙沿海的罪恶

为了匡正歪曲的历史,弄清嘉靖隆庆年间,封建统治当局叫嚷得非常厉害的闽浙沿海所谓倭寇海盗问题,揭穿葡萄牙海盗商人流窜的罪恶,戴教授专门撰写了《明代嘉隆间的倭寇海盗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一书(65000多字,1982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该书通过引述大量官方文献,并参照外国资料,论述了嘉靖年间在闽浙一带沿海地区出现的所谓倭患,真正的倭人只是少数,多数是葡萄牙海盗商人。嘉靖元年(1522年)以来,葡商人在广东沿海作恶多端,被当地官兵驱赶,无法立足,遂流窜到闽浙沿海。其时,浙江、福建、安徽等地手工业、商业发展快,大批破户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为了生存,反抗封建剥削和压迫,出海贸易。这为葡萄牙商人流窜到该地区提供了条件。葡萄牙商人混入闽浙沿海后,甚至伪装成日本人与少数倭寇纠合在一起,继续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他们麕聚在浙江宁波府的双屿港,妄图在此建立殖民地,不断偷袭附近村庄,杀死村民、抢掠男女、掠夺财产、放火烧屋等(克鲁斯语)。遭到官兵追剿后,他们又进犯福建漳州月港,在那里又抢夺粮食、殴打村民,“激起了整个地区人民的公愤”(平托语)。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他们在诏安县的走马溪被官兵围剿,遭到惨败。此后,葡萄牙海洋势力又窜回广东沿海,继续侵扰。

戴教授在《倭寇海盗》一书中,除了揭露葡人在闽浙沿海的罪恶之外,还通过对大量官方奏疏和地方史料的深入分析,考证了浙江安徽福建一带工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当时已处于资本主义的萌芽状态;并对当时官方指称为山寇和海盗的首领人物全面考察和分析,说明他们大多是被压迫被剥削的贫苦劳动人民,代表着社会的新生力量。他们在生活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走上反抗封建统治的道路,冲破“海禁”,发展贸易。当局的镇压,实质是当时的阶级斗争表现。戴教授以阶级分析的观点对这时期的社会关系作出新的论述,很值得重视。

◎ 笺正《明史·佛郎机传》之谬误

文化大革命时期,戴教授顶着动乱的风险,用几年时间全心撰写了《明史·弗郎机传笺正》一书(84000多字,1984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明史·佛郎机传》是国内系统记述澳门历史的正史佳史。《明史》著于清初,前后经过六十年编纂,被誉为“日久功深”“考证稽详”。戴教授在研究中发现,《佛郎机传》不少内容叙事含糊、颠倒错乱、歪曲事实、舛讹百出。他依据大量中外史料深入考证,对传文中简略和隐晦不明的作出补充说明,对错误的予以订正。

例如:传文说“四十二年张鸣冈檄番人驱倭出海”。戴教授引述了张鸣冈奏疏原文,旁征了王以宁在《东粤草疏》中记述香山小榄人李孙宸当时的见闻,以及《香山县志》关于“禁约”等多种史料,说明张鸣冈在加强对葡萄牙殖民者约束限制的同时,另一面又实行姑息迁就的政策,这就对此段历史的叙述更为全面。

又如,传文说“有议复许佛郎机通市者,给事中王希文力争,乃定……”戴教授指出此说不符合历史事实,首先在年代上有错,请通市是嘉靖八年林富上疏,王希文疏和都察院复奏,是在嘉靖九年。再者,王希文主张不同东南亚国家的商人自由贸易,怕葡萄牙商人趁机混进,要严格审核东南亚国家进贡的文书,限制船数和人数,实质是主张闭关自守,反对林富请通东南亚诸国贸易。说“许佛郎机通市”是无中生有。

传文说林富,“今许佛郎机互市有四利”“自是佛郎机得入香山澳为市”,这是对林富《代巡抚通市舶疏》的严重歪曲。戴教授查核了代作此疏的黄佐《泰泉集》,载有此疏的《殊域周咨录·佛郎机》和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交趾西南夷》三个版本,逐字逐句对照,个别字句略有差异,原意基本一致,均没有“许佛郎机互市有四利”之说,明确写着“其‘祖训\’、‘会典\’之所不载,如佛郎机者,即驱出境。敢有抗拒,不服督发,官军擒捕”。传文所以出现如此错误,主要是盲目引“援据多舛”的《名山藏》造成。

◎ 驳斥葡人交纳澳门“地租”荒诞之说

《笺正》书为澄清一些澳门历史做出了可贵的贡献。戴教授在进行上述各重点专题研究的同时,逐步构想撰写澳门全史的提纲,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起草。在撰写中,他又着重探索了另外两个关节点:澳门的所谓地租问题,以及亚马勒就任澳门总督后的一系列暴行。

葡萄牙人盘踞澳门后,虽然贸易往来大大增加,但仍然不是明朝“祖训”和“会典”所承认的“饷商”,而是非法的“私番”,不能享受中国政府的优厚待遇。从正德十二年(1517年)起,葡方就千方百计要求建立合法通商关系,甚至冒充满加拉国王的派遣来求通贡,均被中国当局识破而拒绝。对“私番”的葡萄牙商人实行查清来货的数量、品质以及货主,“抽其十之二”,方许贸易。

葡人素来狡猾,用偷漏的手段在守澳官查验之前,串通奸人把货搬走,对抗抽分。隆庆五年(1571年),广东当局改以船大小为定额丈抽,禁止未纳税而先起货。葡人为减少抽分,经常对守澳官行贿。这种行贿逐渐成了惯例,从万历中起,每年缴交五百两。后来守澳官害怕暴露受贿丑行,要求汇寄到提举司,上交国库。

有关行贿的情况中外史料均有相似的记述,可互相印证。这种输纳贿金,后来被葡萄牙殖民者称为“缴纳地租得以租住澳门,而中国封建当局没有驳斥,予以默认”。其实中澳双方从来没有进行过任何关于地租的谈判或者签订协议。戴教授通过深入分析所谓“地租”的演变,拆穿了这一糊里糊涂把行贿说成是交纳地租的荒诞之说。

◎ 力证葡殖民者武力霸占澳门之暴行

葡人入据澳门后,横行霸道,欺凌诈骗。为防止和控制入据者的暴行,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起,先后订立了一系列的“禁约”,在前山寨一带加强了军备;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在澳门设立粤海关监督,乾隆八年(1743年),广东当局为加强对葡人的管束,设立由广州府直辖的澳门海防同知,兼理民番;把香山县丞衙署从前山寨移至澳门半岛的望厦村,就近管治。入据葡人虽诸多抗拒管束,甚至于天启元年(1621年),借口防止荷兰人入侵,修筑起炮台堡垒,设置武装力量,派遣驻澳总督。但是那时葡人对中国政府的法规,基本上愿意遵守,承认澳门是天朝的土地,接受中国的主权管理。

1840年英国发起鸦片战争,1872年8月强迫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其后,西方列强纷纷企图瓜分和掠夺中国,葡萄牙殖民者在这种诱惑之下,认为机会难得,于1873年7月(道光二十三年五月)提出,要以“最佳的方式承认澳门归属葡萄牙王室”,要求中国政府“将领土让至前山寨,甚至或至少扩至莲花茎的尽头”。“随着地界的扩展,在中国官吏撤退后,上述地区连同澳门将被视为葡萄牙领土”,“终止交纳地租”(索塔尔托语)。不久,又任命海军舰长亚马勒为澳门总督。此人是一个十分横蛮的殖民者,在侵略非洲的一次战斗中被炸断了右臂,人称为“独臂兵头”。他到任后强行封闭中国海关;拆毁税厂;限令税厂人员二十四小时内撤离澳门;封闭设在万厦村的香山县丞衙署;驱赶中国官员;不仅拒绝惯例缴纳的地租,还强迫征收华人铺户、房屋公钞,勒收小艇的渡船税;将三巴门至关闸的民房和农田实行霸占等等,一系列倒行逆施,引起了华人无比愤恨,最后遭到义士沈志亮等人刺杀身亡。葡萄牙殖民者的一切暴行使澳门完全沦为殖民地。

戴教授引述中外可靠的记述,揭露了葡萄牙殖民者在鸦片战争后,撕毁其长期的所谓“恭顺”的面纱,疯狂地赤裸裸地以武力霸占了中国澳门的主权。

本文作者系原《红旗》杂志编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社会科学编辑部主任、编审。

题目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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