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区部分露天垃圾转运点被撤离

潮州日报 2018-07-04 17:13

本报讯(记者丁玫吴冰)日前,本报曾报道市区部分露天垃圾转运点仍存在转运垃圾造成二次污染、路人随手扔垃圾等乱象,对市民生活以及市容市貌造成一定影响。(详见本报6月22日第11版)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本报曝光的部分露天垃圾转运点已被撤离。

昨天上午9点多,记者来到市区城新路与西新路交界处附近路段察看。在城新路往环城西路方向左侧的非机动车道上,原先摆放的、装载有垃圾的铁斗车已不见踪影,所在位置上停放着一些私家车(见下图)。经过有关部门的清洗,地上已不见污水横流之状,令人作呕的恶臭味也没有了。“垃圾转运点撤离了,最开心的无疑就是周边的住户,环境改善了,出行更加舒心了。”市民陈姨说。

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环城西路与西马路交界处附近,以及潮州大道与南较西路交界路口附近的垃圾转运点,均发现垃圾转运点已被撤离,环境显得整洁有序。

记者从湘桥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了解到,近期,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湘桥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对市区内占道的垃圾转运点进行整改,将位于城新路与西新路交界处附近及潮州大道与南较西路交界处附近的3个垃圾转运点撤离。

“为配合撤离工作的开展,我们另外选址,在市区古树庙街和枫春市场内增设了两个垃圾转运站。”湘桥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古树庙街转运站承接环城西路与西马路交界处转运点,而城新路与西新路交界处转运点、潮州大道与南较西路交界处两个转运点就撤离到枫春市场的转运站里面,让垃圾能集中有效进行转运。

该负责人表示,原先的垃圾转运点撤离后,将不再允许市民在原处随意投放垃圾,市民须到新设的垃圾转运站进行垃圾投放。“对于目前仍存在当街作业的垃圾转运点,我们将持续加大力度进行整改,严格规范垃圾转运流程,避免部分环卫工人在垃圾转运点分拣垃圾时操作不当,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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