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企业减负,中山再推新政 解决企业融资痛点 补贴放宽减税降费
文/记者 范展颢 图/记者 洪喜鹏
●解决融资痛点:
扩大贷款覆盖面,为中小微企业赋能
记者留意到,《方案》对解决中山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一系列“痛点”问题进行了细致的部署。
《方案》要求,中山市发改、金融、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将发挥“合力”,确保今年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的增速不低于其他各项贷款的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也不能低于年初水平,从而加快向中山市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活水”。此外,2021年年底前,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将如常实施。“过桥贷”“助保贷”等产业扶持政策,将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记者了解到,商业银行若出现“借机收费”行为,将被严厉打击。《方案》指出,商业银行不得利用贷款强势地位进行强制收费捆绑,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不得将信贷业务中开展的“尽职调查”“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应尽的工作内容转变为收费项目,不得把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藏起来”。
另外,中山市将完善构建企业融资对接平台体系,积极争取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尽快拓展、完善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简称“中小融”平台)功能,提高企业利用该平台融资的可得性。今年,中山将向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推介使用“粤信融”平台、“中小融”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中山站)等;同时,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助政策,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从而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减税降费:清单以外无收费
《方案》强调,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部署要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将在中山不折不扣地落实。其中,停征、减免、缓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的原则,由中山市财政、税务两个部门动态修订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直接惠企利民。
电费是企业的重要支出项目之一。中山市将积极引导推动企业进入电力交易市场、参与电力市场化的购售电交易,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用电用能成本。与此同时,全市将清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的收费,取消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乱收费等行为。
●就业稳岗:有效控制裁员,失业保险放宽返还条件
记者了解到,《方案》围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放宽返还条件。对于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对参保职工30人以上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对此,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予以返还。
此外,记者了解到,根据《方案》要求,全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建筑企业支出:
支付比例再降低,鼓励第三方担保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日起,中山市工伤保险费率按省级统筹标准执行。按照国家部署,从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50%。
《方案》要求,全市将落实降低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政策。对于守法诚信的建设施工企业,按规定降低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直至免除。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确认不存在拖欠工资的建设施工企业,将及时获得工资保证金本息的返还。
此外,建设施工企业还可利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渠道,利用“第三方担保制度”为自己减轻资金压力。
●支持创业就业:
担保贷款放宽,补贴力度加大
记者获悉,《方案》进一步加大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就业创业补贴等领域的投入力度。例如,创办企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借款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借款人所需贷款的金额,若超过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可采取“创业担保贷款+普通商业贷款”的组合方式进行操作,其中的创业担保贷款仍将享受“担保+贴息”。
《方案》要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就业,可继续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此外,《方案》的“加码”措施还包括: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2000—30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可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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