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通告
为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落实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1 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71 号)精神,现将中山市实施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休渔海域:广东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二、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三、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请广大渔民自觉遵守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规定。对违反休渔期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符合刑事追责的违法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举报电话: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横门大队,0760-23392235;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冲口大队,0760-86632143。
特此通告。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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