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严禁在禁养区内建设各类畜禽养殖场

中山日报 2021-02-05 07:11

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雪琴)2月4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日前《中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成果》批复公告版(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公布,明确划分了中山市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并提出严禁在禁养区内建设各类畜禽养殖场。

《公告》显示,禁养区范围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型水源保护区、与主干河流相接的内河涌型水源保护区、水库型水源保护区、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重点文物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8年,中山市已经初步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边界图,此次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微调,总体变化不大,主要是优化了五桂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及边界,将7个备用水源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移除出禁养区。对于禁养区的后续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运用遥感监测、地理信息、智能移动终端、无人机等新型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记者了解到,除禁养区外的非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要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提升,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程度,要坚持种养结合,走农牧循环、动植物互惠的发展路线,逐步形成生态畜牧业新格局。此外,非禁养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规范建设,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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