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公示 中山市两家运输企业受惠补助总额达8287.83万元

中山日报 2021-02-02 08:43

本报讯(记者 何淼)2月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市交通运输局对中山市公交行业中央财政2019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的发放程序、补助金额、补助标准及方法、补助对象及金额等进行公示。据悉,中山市2019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总额高达8287.83万元,共有两家运输企业受惠。

据介绍,补助发放流程分五步走,分别为制订方案、拨付公示、拨付审核、资金拨付、拨付公布。目前,流程正处于公示阶段,公示截止日期为2月5日。公示内容显示,中山市2019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总额高达8287.83万元。

根据中央确定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标准,纯电动公交车类型,6米≤车长<8米的补助标准为(4万元/辆车/年),8米≤车长<10米的补助标准为(6万元/辆车/年),10米≤车长的补助标准为(8万元/辆车/年);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类型,10米≤车长的补助标准为(4万元/辆车/年)。

按要求,补助资金全额用于补助满足条件的节能及新能源公交车,并拨付给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的实际使用企业。中山市共有两家企业受惠,其中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拟获补助金7465.83万元,市小榄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拟获补助金8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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