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审结涉黑恶案件205件 执行涉黑资产超2.1亿元
文/本报记者 张房耿 见习生 陆倩柔 通讯员 刘颖清
图/本报记者 黎旭升
创新视频远程审判,执行涉黑资产超2.1亿元
发布会上,市中级法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段文生介绍,疫情期间,中山法院落实保障责任,开展百日清案大会战,开启远程视频庭审新模式,加建视频审判法庭,实行全封闭轮换驻所执勤押解被告人,解决疫情防控难题。半年来,已有30批次300余名法警轮流驻所封闭执勤210天,押解被告人5000多人次,送达法律文书6000多份。
重拳之下,一批“市霸”“村霸”“保护伞”“关系网”经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判处。其中,小榄镇邓培福等12人涉黑团伙,内外勾结,干扰基层选举,非法操控社区事务,实施串通投标、高息放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犯罪活动。主犯邓培福一审被判24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罚金31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刑。邓培福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级法院依法、准确、有力惩处各类黑恶犯罪,既不“拔高”也不“降格”。陈运平等22人涉黑团伙从 2006年起在沙溪镇大范围摆放赌博机开设赌场,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主犯陈运平、邓国民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财产刑。这起省委关注的1.03涉黑涉恶大案,在多方共同努力之下,沉冤终得雪、邪恶有其报。
打掉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是遏制其滋生蔓延的有效手段,是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的有力保障。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卓靖介绍,两级法院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黑财清底”攻坚行动,充分运用多种手段追缴、没收、变现涉黑恶财产。在“黑财”执行中,建立“政府托管”机制,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核价后,移交市财政局指定的国有公司予以托管接收。截至目前,共判决(已生效)执行金额21234.7159万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1225.8067万元,执行到位率99.96%。
民间借贷案近年来首次减少,
267条司法建议促社会治理
市第一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刑事审判庭庭长温文凯介绍,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重视甄别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尤其是在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的“套路贷”犯罪线索。2018年1月以来共摸排发现并移送公安机关核查处置线索,经汇总归纳整理46条,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线索19条,成案率达41.3%。这些线索包括了吴某卫等人套路贷犯罪集团案、龚某云等人套路贷犯罪集团案等。其中,11件重大套路贷犯罪案件经侦查、起诉和审判,多名长期从事套路贷犯罪的罪犯被判处重刑。
随着对虚假诉讼、“套路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虚假诉讼案件也不断减少,民间借贷案件长期高位增长态势出现拐点。据介绍,2018年,市第一人民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增幅为13.22%,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增幅为12.26%。2019年,市第一法院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增幅6.87%,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近年来首次减少,降幅高达20.61%。截至目前,市第一法院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增幅为3.19%,其中新收民间借贷案件2992件,同期减少635件,降幅达17.5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持续降低,在民商事案件中的比重进一步减小。
与此同时,中山法院坚持以“司法建议”为抓手,多次深入大涌、南头、东凤、沙溪四个镇区开展专项督导,提出多项综合治理建议。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67条,收到回复267条,整改率100%,切实推动行业清源,在对黑恶势力的多层次立体化打击中,同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市第二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刑事审判庭庭长陈健强介绍,该院在办理周某婷等人非法传销等35件系列涉恶案件中,发现多达40余名涉案被告人为大中专毕业生,其中还包括一名研究生。法院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关于对在校学生加强反非法传销和就业规划引导教育”的司法建议,中山市教育工委高度重视,就加强就业规划指导、加强法治教育、筑牢校园安全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为大中专生毕业就业筑起了安全屏障。
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山法院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为中山“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营造风清气正、宜居安商的社会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典型案例一:强迫交易并犯8起刑案,
黑恶势力头目崔华枝被判无期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崔华枝等13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首犯崔华枝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1年9个月至13年,并处罚金。
2005年起,崔华枝聚集同乡和部分刑满释放人员,逐渐形成以他为组织、领导者,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在小榄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初,因争夺赌场利益,崔华枝等人与他人斗殴,被打伤入院。为打击报复,崔华枝派人跟踪对方,并指使多人持刀追砍对方,致一人重伤。2010年10月,因手下与他人发生矛盾,崔华枝纠集多人,携带刀具、棒球棍等工具殴打对方,致一人伤重不治身亡。
2017年,崔华枝等人成立正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组织闹事的方式,强揽当地的建筑工程,迫使村民接受高于市场价格的建设工程服务。2017年年底,得知颜某某准备在购置的土地上建房,崔华枝指使手下将600多棵树苗连夜摆在施工地块上,以此阻挠施工,最终迫使颜某某接受正熙公司来承建房屋。其他村民看到这一情况后,也被迫接受正熙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服务。
该组织在当地实施了多达8起故意伤害犯罪,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9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还实施了抢劫、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多宗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坏。
典型案例二:垄断市场搬运业务,
“菜霸”郑再辉等11人涉黑获刑
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郑再辉等11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判处郑再辉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2年2个月至18年,并处罚金。
郑再辉先后于1998年、2011年在中山农产品交易中心(前身中山市西区沙朗果菜批发市场)成立中山市西区果菜批发市场管理搬运站和中山市中穗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召集郑再超、林永森等人,从1998年起,长期垄断交易中心的搬运等业务,逐渐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组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以获取经济利益,在该区域和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市场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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