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新规明年2月1日实施 新增3种重度疾病首次引入轻疾定义
蔡伟强 李贺深
●现代医学进步
促使重疾新规出台
据介绍,目前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是2007年制定的,当时出台对于规范行业、推动重疾险发展起到重大作用。但10多年来,随着我国人均寿命的提高、重大疾病发生率的改变、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等因素的变化,原来有关健康险、重疾险的许多规则确实出现了与市场不相适应的情况。
“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2007年的重疾规范里所规定的一些重大疾病赔付条件,已不满足现在的医学实践了。”中山国寿相关人员解释说,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在2007版的重大疾病保险定义里是要进行开胸手术才算是重疾,才能得到理赔,但在重疾新规里,在不开胸微创技术下的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也被算进了重大疾病。
与此同时,重疾险逐渐成为人身险行业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重疾险保费收入4107亿元,占健康险保费收入的58%。
据了解,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在银保监会指导下启动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修订工作。“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根据新规要求,重疾定义原则上至少每5年评估一次,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开展修订工作,下一次的重新评估时间大约在2025年。”
●新增3种重疾和轻症
严格4种重疾病理赔条件
这次重新修订的新规,在旧规范的25种重大疾病基础上,增加3种重大疾病和3种轻症疾病。新增的3种重大疾病: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新增的3种轻度疾病: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据了解,在中山的国寿、平安、友邦等保险公司,新增的3种重疾和3种轻症病种在很多旧产品中都保,只是新规范统一了理赔标准,要求所有公司必保。
同时,严格了4种重大疾病的理赔条件,放宽了13种。严格理赔条件的为终末期肾病、双耳失聪、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放宽理赔条件的为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主动脉手术。
“根据最新医学实践,此次修订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中山国寿相关人员说,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 “实施了开胸” 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 “实施切开心脏”,符合现代医学水平,提升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
再例如,重疾新规还引入了痴呆评定表,以往的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俗称老年痴呆)的重疾定义是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而在新规下就可以直接通过痴呆评定表来判定。
●三种轻症赔付比例上限为30%
新规范引入了重疾分级体系,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进行轻重度之分,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
就甲状腺癌而言,在旧规范下属于重大疾病,只要患了甲状腺癌,重大疾病保险是要进行100%的理赔,而本次的新规下将甲状腺癌分级为轻症和重疾,那么在新规下的重大疾病保险中轻症的甲状腺癌就只能得到最高30%重疾保额的理赔。
当然重疾新规除了增加一些重大疾病外,还对过往的一些重疾进行了分级和剔除。比如交界性肿瘤就被剔除出重大疾病的行列。
“大多数甲状腺癌治疗简单,愈后良好,且花费较低,一般的医保就可以支付医疗费用了。”中山国寿相关人员说,新规对甲状腺癌、交界性肿瘤、原位癌这样高发而治愈率高的疾病进行适当的分级和剔除,利于将保险理赔金用到重大疾病及关键人群。
●过渡期间保费赔付维持不变
据了解,对于普通群众关心的“新规之后保费是否提升,之前买的重疾险怎样理赔”等问题,这段时间,中国人寿保险中山分公司的咨询重疾保险人数比过往多了20%左右,说明了群众对新规的关注。
“旧重疾险产品将在2021年2月1日前陆续下架,在新规实施之前,你买的旧产品都按合同内容来,不会因为新规范的出台而改变。”中山国寿相关人员说,至于修改后的新规是否会对保费产生影响,她表示目前重疾新规还没有正式实施,新产品未上市,不能明确保费的费率浮动。
对于普通群众在此期间应该怎样配置重疾险,中山国寿建议,由于甲状腺癌已经成为我国女性最高发的癌症之一,女性朋友不妨在新规实施前购买。另外的人群,可以按照自身的实际,或提前购买或观望。
同时,在重疾新规出台之际,中国人寿为了确保客户利益最大化而推出了重大疾病“优选”理赔方案。“优选”规则是客户所患重大疾病,基于对应疾病的两种医疗诊断标准选择有利于客户的一种进行赔付。
新闻推荐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10:30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上按现状以上网竞价方式公开拍卖: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