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区生猪调运管理办法》昨正式实施,将执行更严生猪调运管控措施,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中山市生猪供应影响不大

中山日报 2020-12-01 06:42

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雪琴)昨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中南区生猪调运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出台实施。《办法》指出,自2020年11月30日起,全面禁止非中南区的生猪(种猪、仔猪除外)调入中南区(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省份,中南各省(区)之间原则上不进行生猪(种猪、仔猪除外)跨省(区)调运。对此,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对中山市生猪供应影响不大。”

据了解,该《办法》同时规定,当区域内生猪及生猪产品供给不足或突发紧急情况时,为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生猪及生猪产品价格稳定,经输出地、输入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可启动生猪点对点调运,并优先实施区域内生猪点对点调运。目前,对非中南区符合调运条件的省份(浙江、安徽、河南、湖北、重庆、云南、贵州等)已备案生猪养殖企业,2020年11月30日后仍可与广东、海南等省生猪屠宰企业进行肥猪点对点调运。

据统计,中山市近三个月屠宰生猪供应,70%来自广东省内,主要以阳江、茂名、江门等来源产地为主。其余外省供应生猪中,来自非中南区省份的占总量15%左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山市外省供应屠宰生猪以河南、湖南等省份为主,虽然生猪调运新政策出台,但大部分仍在可调运省份范围内,只需按要求办理好点对点备案,生猪仍可以调运到中山市屠宰,总体对中山市生猪供应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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