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布企业人才评定新政策 人才评定更注重“专业能力”

中山日报 2020-11-28 06:56

本报讯(记者 何淼 通讯员 李思宇)11月27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中山市企业人才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山市企业人才评定指标体系总表》(以下简称《人才评定体系》)。据悉,该局针对原《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更名为《办法》;同步对原《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体系》进行修订,制定《人才评定体系》。

新、旧政策具体有何不同?本报记者针对部分调整内容进行梳理。据介绍,与原政策相比,《办法》对部分高层次人才达标分数线进行了调整。例如:第五层次人才评定分值由原来的80分,下调为75分。其他层次评定分值没有变化,即第六层次评定分值须达到70分,第七层次评定分值须达到65分,第八层次评定分值须达到60分。另外,原办法对评定人才在购房、入户、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的相关待遇标准已有详细规定,《办法》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了优化,突出“随相关政策动态调整”,从而突破标准限制,增强政策执行灵活性。

《人才评定体系》针对原有的评定体系进行了细化、优化。例如:根据不同行业类型的特点调整了指标体系,将原《人才评定体系》一分为二,体系总表I适用于第一、第三产业,体系总表II适用于第二产业,通过设置指标权重方式,更科学合理进行人才评价。

调整指标设置,新增一级特色指标 “专业能力”,设置相应二级指标“专业能力和成果”,并按人才类型细分为“经营管理人才专业能力和成果”、“专业技术人才专业能力和成果”、“专业技能人才专业能力和成果”3个三级指标项;在二级指标“工作业绩”内容栏下新增三级指标“近五年内所获得的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发明创造、标准制定、学术研究等成果”。

新闻推荐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落地

海关关员对中山市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商品实施监管。何雪雁摄拱北海关所属中山海关与中山市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支...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