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中山日报 2020-11-25 07:10

执法人员在港口镇西九龙龟业养殖场内检查。本报记者 文波 摄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规范驯养繁殖秩序,加快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资源,11月16日至12月11日,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新一轮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

11月24日上午,记者随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港口镇西九龙龟业养殖场及石岐区碧湖西街的一个家庭养龟场。在现场,执法人员认真核查驯养繁殖证和核对驯养、经营利用物种、数量及来源,并要求养殖户在进行驯养繁殖许可证年审时候,一定要及时准确申报新增或减少的物种数量。

“根据《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一些列入国家保护物种龟类如石金钱龟、黄缘闭壳龟等,就是自己在家养着玩的,也一样要办驯养繁殖许可证。”市渔政支队指挥科科长巢健说,这次活动的目的是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管,另一方面积极向养殖户及群众普法。

巢健解释说,其实一些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濒临物种种群,在人工的驯养条件下,数量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下起到了保护种群的作用。“我们对合法的子二代保护动物驯养是给予保护和支持的,严厉打击的是非法捕捉、买卖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及驯养来历不明物种行为。”

据介绍,这次专项执法活动,将对中山市2020年已办理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单位和个人按“双随机”方式抽取67名,进行现场实地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中山市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两种方式,实施港口执法、海上执法和经营利用场所执法的三种路径,持续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截至11月24日,中山市共出动检查人员3967人次,对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经营场所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共检查养殖单位628家次,经营场所2337家次;同时依法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联合公安部门立案查处违规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案件32宗,查获水生野生保护动物1300余只。(蔡伟强 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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