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告
因民众镇建设需要,拟出让位于08-2013-05-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1、用地位置:民众镇新伦村;
2、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用地;
3、总用地面积:14224.4平方米;
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 年。
二、土地开发建设及相关要求
1、规划指标详见《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031142020090003)。
2、投资人必须具有管理运营污水处理厂和处理城镇污水的营业资格。
3、拟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4224.4平方米,处理和排放城镇生活污水为1万吨/天。
三、本次预告公示期为30日,凡符合条件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于公示期间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用地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登记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等。公示期满,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具体出让时间、出让方案另定。
本地块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四、本地块的详细资料可于本预告发布之日起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索取。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
咨询电话:88770883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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