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1000余条公民车辆信息非法牟利 一男子获刑3年被处罚金5万

中山日报 2020-07-02 06:49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实习生 张安琪)私家车开了几年,车主却莫名接到二手车商的询价电话,原来,不少车主的信息已被泄露且倒卖。记者7月1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终审宣判,江苏男子吴某国售卖公民个人车辆信息,获刑3年并被处罚金5万元。

吴某国35岁,初中文化,案发前在中山务工。2018年5月份,吴某国开始通过买卖公民个人车辆信息非法牟利,他通过微信向多名身份不详的人员购买1000余条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并将上述信息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共计约3万元。其中,吴某国出售给在火炬开发区从事二手车交易的陆某(另处理)194条车辆信息。

2019年8月31日,吴某国在河南省郑州市落网。今年3月11日,市第一法院对吴某国侵犯个人信息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他的犯罪情节属于特别严重,并结合案情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5万元,并责令他退出违法所得。

吴某国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他认为车辆档案信息不应属于财产信息,此外他是初犯、偶犯,且家庭困难,请求二审改判缓刑。

市中级法院认为,原审认定车辆档案信息属于财产信息并无不当;且家庭困难并非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理由。吴某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无不当。

近日,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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