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翠亨新区管委会原主任贺晖涉嫌受贿被起诉

南方日报 2020-06-13 07:07

南方日报讯(记者/尚黎阳)记者12日从省检察院获悉,中山市翠亨新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火炬开发区原党工委副书记贺晖(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检察院向东莞中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贺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贺晖在担任中山市民众镇党委副书记,大涌镇党委副书记,东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大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三乡镇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调整用地性质、办理土地权属证照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调整土地容积率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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