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本月22日起报名 预计8月20日可领取资格证书
记者了解到,市教体局负责全市“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户籍在中山市、居住在中山市(须在中山市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及其他在中山市内的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向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认定方式分为两类:一是无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直接认定。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二是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申请认定。如申请人不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则须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在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需于6月24日至7月10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持相关材料到认定机构进行现场审核。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在7月24日左右公示,8月20日左右可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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