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之审美

湛江日报 2020-06-27 10:56

邓碧泉

欧洲哲学大师黑格尔曾说过,美是审美者意识的对象化。也就是说,什么是美,决定于审美者的意识,包括其学养、修养、涵养、教养和素养。尽管如此,然而审美必须有一个共同的标准,没有共同标准就乱了套。这个共同标准就是中国道家根据《周易》的思想内涵提出的“天人合一”。所谓“天人合一”:《颐·象传》云:“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即是人为天地化生,人是大自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人与自然之间不应是彼此分离,相互对抗的关系,而应当是密切联系,相互融通的亲和关系。尤其是作为书法,本来就是取象于自然,其审美当然是自然美。具体来说,书法既是中国固有的一种线条美术,也是研究抽象气韵和具体轮廓的一种基本艺术,它赋予了中国人以基本的审美观念。一幅好的书法,它那抑扬顿挫、轻重缓急的节奏感,对于真正懂得欣赏的人们来说,恰似一曲悦耳的音乐,足以遣兴陶情,使人陶醉。

书法之美贵在神采

宋人朱长久继唐张怀瓘之《书断》作《续书断》,列评唐宋书家凡九十四人,分神、妙、能三品,“杰立特出,可谓之神;运用精美,可谓之妙;离俗不谬,可谓之能。”而特李阳冰与颜真卿、张旭三人为神品,并评之曰:观其遗刻,如太阿、龙泉(宝剑名),横倚宝匣;华峰崧(嵩)极,新浴秋霞,不足为其威光峭拔也。”至元朝郑杓《衍极》卷一《至朴篇》,取古今书家十三人。刘有定注为仓颉、夏禹、史籀、孔子、程邈、蔡邕、张芝、钟繇、王羲之、李阳冰、张旭、颜真卿、蔡襄。郑氏认为阳冰之篆“独蹈孔轨”,“过于秦斯”。所以李阳冰曾师于张旭,年龄又小于颜真卿,而排名在张、颜之前。引用书法史这些故事,要说明的是,究竟书法是什么?书法是书法家怀着情感书描的自然。自然万物必具神气,书法则以粗细曲直的点画,表现各种神气不同的自然物的意象。书法的神气,不仅作用人的眼睛,更重要的是作用于人的心灵,因为其点画线条是鲜活的,是会说话的精灵,它会讲述自身的以及形质以外可能存在的种种涵义,使人达到精神上的享受和人格上的澡雪。王僧虞《笔意赞》云:“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古人”。形质是可观,可以体味的实在,神却看不到,只能感知。就如《笔髓论·契妙》云:“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六体书论》说:“趣之幽深,情之比兴,可以默识,不可言宣。”这些都是要求人们掌握形而上的思维方式去思考和认知。

唐太宗《指意》云:“夫字以神为精魄,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意即神为书法生动的先决条件,神行而形势乃生,神决定形质。然而,书法之神又何来呢?书法之神来源于取象自然和书写自然,这两个自然都是出于书者的主观创造。书法审美必须从这“两个自然”上着眼。因为,书之神采出于书家以平常之心书不平常的自然物。“平常之心”就是解除名缰利锁,去掉私心杂念,保持一颗不浮不躁、不亢不卑、不贪不嗔的虚静之心。就如蔡邕《笔论》所云:“书者,散也。欲先散怀抱,任情姿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不平常的自然物”即是善于取象。如张旭作草书,睹孤蓬惊沙之外,见公孙大娘舞剑器,始得低昂回翔之状。怀素亦善学书,观夏云多奇峰,辄常师之。赵孟頫之学书,写“子”字、“不”字,先作飞鸟之态,写“为”字、“如”字,先作戏鼠之形,以极其变。书法之神采带有鲜明的个性,而不是共性。就是说书法必须是脱俗不谬,为己独有,不是谁都能书得出来,到处可见,如旧时的馆阁体,现在的电脑字,毫无神采可言。书法之神是书家自然的流露而不是刻意的追求。自然流露表现为山自高,水自流,花自开,草自绿,行云流水,自然天成,毫无矫揉造作之姿。有的书者成书后,涂涂抹抹,修修补补。其追求的是形而不是神。殊不知,往往涂上去的形,而抹掉的正是神。凡经涂抹过的书,谈不上有神。书法的神采是创造而不是摹仿。书者学书,学到老,临摹碑帖到老,这是必须的。但临摹只能得其形,很难得其神,尽管临得惟妙惟肖,因为前人已书过,似曾相识,其神采就大减。所以神采在于创新,在于创造,在于不断超越自我。对书者来说,书法的神采出于书者之必然而来而不是偶然而得。古人常说文墨,文在前,墨在后。书家首先是学问家。《宣和书谱》评李磎书法云:“大抵饱学宗儒,下笔处无一点俗气而暗合书法,兹胸次使之然也。至如世之学者,其字非不尽工,而气韵病俗者,政坐胸次之罪,非乏规矩耳。如磎能破万卷之书,则其字岂可以重规叠矩之末,当以气韵得之也。”

总之,书法之神采来源于书者的方方面面,是一个综合指数。但书法之神采会让审美者眼前一亮,为之一怔,心灵暗合。如见龙威虎振,松耸峰危之刚;鸟散萍开,柳舒花放之柔;飘风忽起,惊鸟乍飞之动;叶里红花,云间白日之静。似仰观满天星斗,精神四射。

书法之美妙在笔力

书法之妙在于笔力。中国书法用的是软毫毛笔。没有柔性的毛笔,就没有中国的书法。蔡邕在《九势》中提到:“惟笔软则奇怪生焉”。唐代批评家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云“昔张芝学崔瑗、杜度草书之法,因而变之,以成今草书之体势,一笔而成,气脉通连,隔行不断。唯王子敬(献之)明其深旨,故行首之字,往往继其前行,世上谓之一笔书。”中国人这支笔,开始一画,界破了虚空,留下了笔迹,创造了形象,流出万象之美,也流出人心内之美。就如三国时魏国大书家钟繇所说“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见万象皆类之。”

笔力很重要,笔力就是书写的功力。它是形成点画,构成结体必不可少的因素。中国书法用笔有中锋、侧锋、方笔、圆笔等等多种,不同的书体和点画用不同的笔法,如篆书要求是笔笔用中锋。传说唐代大书家李阳冰书就篆书后,内行人把它拿到太阳底下细验,发现其点画两边的墨较浅淡,而中间特别深浓。这证明其笔笔是中锋,即笔尖部分渡墨入纸,可见其笔力之强健。人们常说,入木三分,力透纸背,这只有中锋用笔才能做得到。对笔力的审美,近人叶喆民先生说得很具体:“我们在欣赏法书时需要仔细玩味,尤其要注意区分下面似是而非的美、丑、善、恶的不同:严谨与呆板、飘逸与轻佻、古拙与丑怪、洒落与凋疏、雄强与粗野、茂密与堆砌、瘦硬与枯削、浑厚与肥浊、秀丽与纤弱、开朗与散漫。这中间有个"度"的问题,所谓"过犹不及"。此外,还必须在视觉上注意"书线"的长短、宽窄、浓沽、斜正、强弱乃至墨色的燥润,进而联想其运笔的迟速、轻重、顿挫、方向、意图以及情感、修养等多方面,这样才不至于迷惑。目前看来,恐怕这呆板、俗媚只不过是次要的一个方面,而另一种狂怪、丑陋的书法也值得认真考虑。”

东汉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墨。三国钟繇学书,坐则画地广数步,卧则书于寝具,具之为穿。隋朝智永学书,四十年不下楼,退笔成冢……这都是大书家勤学不怠练笔力的美传。就如刘熙载《艺概·书概》云:“学书道通于学仙,炼神最上,炼气次之,炼形又次之。”炼笔力离不开勤练。但只有勤练还不够。宋代书家朱和羹《临池心解》云“书虽六艺事,而未尝不进乎道。非其胸中空洞无物,则化工生气不能入而居之,则即摹钟(繇)刻索(靖),只成一染纸匠耳。惟与造物者游,而又加之以学力,然后能生动;能生动,然后入规矩;入规矩,然后曲亦中乎绳,而直亦中乎钩。”朱氏说的就是书外之功了。笔力之功还在于娴熟的表现力,因为书法乃取象自然物,取象即结体取象和点画取象。然而自然之现象无穷,书法之点画有限。如何以有限的点画表示无穷的现象呢?《周易》认为,宇宙万物皆由阴阳两元素组成,即太极生两仪(阴阳),两仪(阴阳结合)生四象。中国文字来源于阴阳,书法取象自然。自然万物同样分为四象,即刚柔动静。刚柔乃万物之情,动静乃万物之态。刚、柔、动、静这“四象”体现在每一个字中,即左阴右阳,上阳下阴,一个字体现整个宇宙。书者必须以苍劲的点画表达物象之刚,以娟秀的点画表达物象之柔,以飞宕的点画表达物象之动,以端凝的点画表达物象之静。这就要求书者对书点画之精熟,否则心迷阴阳四象之理,手无挥运自如之方,心不从神,手不应心,欲刚不刚,欲柔不柔,欲动不动,欲静不静。或欲刚而失于枯硬,欲柔而失于软缓,欲动而失于轻浮,欲静而失于蹇钝。过犹不及,则失去笔力,难以成书。

书法之美重在规度

所谓书法,分有字法、章法、篇法。字法就是法书即写好每一个字。“书法”是“法书”的艺术境界,而“法书”又是“书法”的基本条件和起码要求。无论是“书法”或“法书”都是有其法规和法度。说重在规度,即是作为书法要具备的起码条件。离开法规、法度就没有审美的价值。作为“法书”,就是对不同字体按其规度书写每一个字。审美会顺着字形的基点进入“笔顺”,然后“笔力”,最后“笔势”。即:字形→笔顺→笔力→笔势。这就是力循形用,势因力显。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乃按顺序完成字形使然。如篆书,“篆,引书也。”篆,代表大小篆书体线条的等粗、排列组合的差距等曲等长。引,代表书写的转引笔法。作篆书乃引笔而书。简单地说,就是“画线条”。今人丛文俊先生说:“(这种)线条净化匀一,起止无迹,看似单纯,实则以其多度的转曲弥补了可能存在的不足。按照曲线美的原理,"篆引"线条随着笔势的不断变化移动,而产生充溢涌动的勃勃生机,导引着人的视线,去体味力与气运动不息的节律,圆融变化,浑然无间……合而成篇,则构成千变万化。使之简化,不过是直曲方圆,阴阳刚柔,由简易归于至道,也就拥有了整个宇宙。”篆书美在中锋用笔,收笔蓄势而不回锋,笔画均匀对称。对书者而言,没有篆书线条功底,终究难成大气候。

篆书笔画均匀,用笔时不作提按变化,隶书基本承袭了这种笔法,故笔画中段饱满。但在写波挑时须两端顿按发力,笔画中段稍加提笔。笔画中段饱满,即所谓“中实”。篆书讲究对称,楷书讲究参差,而隶书介乎其间,讲究整齐。许多在楷书结构中不宜出现的形式,却往往在隶书结构中是常见的。姚孟起《字学忆参》云:“字贵心聚,不可并头”。这是针对楷书而言。隶书凡数笔平行的笔画,一般不作长短参差变化,或者长短一样,或由短到长,由长到短递增或递减呈梯形。凡左右两竖,隶书多垂直,或作对称斜势;楷书横画多欹斜,中宫宜紧收,即“字贵心聚”。隶书画皆平正,字心就宽绰。左右结构的字,楷书多下齐,即“不可并头”,而隶书多上齐。楷书横画大多向右上欹斜,竖画也有内抱、背分和取斜势者,结体比较丰富。但隶书忌同楷体。至于隶楷的笔画异同,已在《论书法之筋骨血肉》中细述,在此不赘。草书,即章草,在形体上已从象形变为象征,从篆隶的静态美变为动态美。它结体上不同篆书的匀称,也不同于隶书的整齐。用笔既有异于篆书的圆,也有异于隶书的方。它首先打破了篆、隶的平稳而呈欹侧之状,左轻右重、左俭右丰、左低右昂正是古典章草用笔和结体之特征。章草书不同于今草,尤其是大草的连绵飞舞,其最大的特征,也是最重要的是持引不发,似断还连,静中寓动,蓄而后泄,这就是章草之势。

近人宗白华先生在《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一文中认为:“中国哲学就是"生命本身"体悟"道"的节奏。"道"具象于生活、礼乐制度。"道"尤表象于"艺"。灿烂的"艺"赋予"道"以形象和生命,"道"给予"艺"以深度和灵魂。”书法、法书有道,有法规法度,书者不可不知,审美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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