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通告 (2020年第五期)

中山商报 2020-05-22 06:51

下列机动车近期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统计时段2020.04.01-2020.04.30共841台)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登录中山市公安局互联网站(网址: http://gaj.zs.gov.cn)“公告公示”栏目,浏览更多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通告

新闻推荐

建行广东省分行纪委驻中山分行纪检组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管理 紧盯三个重点 “三个着力”有成效

纪检组通过“智慧廉洁”平台开展日常监督。资料图片“派驻改革后,行内精神面貌得到了很大提升。”提起建行广东省分行纪委...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