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出台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 30万元以下项目可由村民承包

中山日报 2020-04-25 04:10

“等汛期一过,我们立马动工。”日前,东升镇同茂社区党委书记黎栩敏指着一座“高龄泵站”对记者说。本月起,市委农办的一份文件给全市乡村振兴建设带来了一个十分利好的消息,该文件要求大大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允许村级组织和有条件的村民承接项目实行自建,这意味着因流程审批问题,一直被搁置的“高龄泵站”改造计划不久之后便能提上日程。作为一项新的政策,黎栩敏提及的《中山市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无疑为中山乡村的全面振兴注入了一股新活力。

位于同茂社区四队的“高龄泵站”,外表虽然粉刷了一层白色涂料,但由于常年日晒雨淋,斑驳的墙皮已经掉落大半,裸露出红色的破旧砖头,雨水浸湿后的霉斑也“爬上”了墙角,墙体正中间镶嵌着生锈的铁皮窗户。据介绍,“高龄泵站”修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主要用于防洪排涝,经过近40年的风雨洗礼,目前已是一座亟需改造的危房。

“其实2年前,我们村两委就商量过如何改造,虽然只是一个三四十万元的小工程,但是因复杂的审批流程,以及村干部对涉农资金的正当使用过度谨慎,导致改造"高龄泵站"的计划一拖就是2年。”黎栩敏表示,按照以前的政策,无论多大的乡村建设项目,都要严格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套用城市基建模式,经过立项、中介预算审核、施工图设计、图审、招投标等多个流程,如果顺利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东升镇副镇长李鑑辉坦言,该镇胜隆社区2017年就启动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他们在“立项”程序走了近一年的“弯路”。“现在市里正式出台了简化农村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各个社区遇到的问题便能迎刃而解。”李鑑辉介绍,现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镇区可以直接在中介抽取设计单位后,经由村委会组织五到七人的工作小组和决策小组,商议之后就可以进行招投标,对于30万元以下、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还能让村民承包自建实施,整个过程节约了好几个月的时间。

市委农办(扶贫办)专职副主任陈柳斌表示,市委农办本月正式出台《中山市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简化市财政资金建设单项100万元以下的土建工程、5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及购买服务项目审批流程,这将从根本上打破农村建设项目“慢繁多”的审批流程,有利于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项目,实行村民自建,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见习记者 陈雪琴 本报记者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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