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中山货销售 促进内外贸发展 《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唐勇义)记者近日从市商务局获悉,现行的《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4月到期,该局正就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办法》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民可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包括九大方面,包括用于促进会展业发展,提升中山市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鼓励参展促销,支持开展“中山货全国行”等拓展国内市场的会展交流活动;支持全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商业务,提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水平,促进传统产业利用电子商务实现转型升级;支持开展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及其服务、招商引资市场化体系建设,支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招引,促进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鼓励外贸新型业态发展,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支持提升国际经贸风险应对能力,改善公平贸易环境。
专项资金还将用于优化现代服务业结构,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改革扩大消费,支持流通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及商品市场的升级改造,构建商务诚信体系、肉菜流通及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创新现代商品流通方式,推动商业体系建设,发展特色及民生商业,促进消费增长及结构升级。加强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广货内销平台建设,支持开展商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其他商贸专项公共活动。此外,专项资金还将用于促进优化贸易结构、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和活动、支持重点口岸开放建设以及促进商务发展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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