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不老实” 重新回到“高墙内” 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一服刑人员被裁定收监执行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女子贩毒被判刑20年,因处于哺乳期而被暂予监外执行,后又因再次怀孕而再获监外执行。然而,再次监外执行的吴某却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两次收到警告处分后依然我行我素。记者12月16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吴某目前已被法院撤销监外执行,重返高墙内。
吴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两次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罚金5000元。2017年11月,吴某因判决时处于哺乳期被暂予监外执行一年。2018年12月,吴某因再次怀孕,法院决定对其再次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横栏司法所针对吴某实行专案管理,积极联动社工、志愿者、村委工作人员及治保会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密切监管。但是,吴某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司法所监管,每月的定期报到、教育学习及公益服务都需要社工多次催促。此外,吴某经常不给电子定位手环充电,手环经常断电没信号。社工约谈吴某,她还出现多次失约,甚至家庭地址变更也没有及时汇报。
吴某的行为严重违反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横栏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两次提请中山市司法局对吴某给予警告处分。吴某受到两次警告处分后,仍我行我素,不服从管理,市司法局遂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发出对吴某撤销监外执行的书面建议。11月26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收监执行决定书。
目前,吴某已被收监执行。横栏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矫正工作坚持教育改造和惩罚惩处并举的原则,这是该镇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首例社矫对象因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法院裁定收监执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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