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平稳推进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 促进海洋渔业与资源保护协调发展
中山通过大力实施减船转产、渔船更新改造,有效推进海洋渔业生态文明建设。图为中山翠亨新区海边的红树林。资料图片
改造后的渔船对于渔民来说,更加安全和实惠。资料图片
大型钩机正在拆解老旧渔船。叶志文摄
中山,河道众多,水域广阔,素有“岭南水乡”之称。丰富的水域资源奠定了中山渔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渔业作为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中山市根据原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渔〔2016〕88号)的要求,积极平稳推进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保安全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自2015年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以来,中山市共核发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达1.3亿元。
今年,是中山市实施2015-2019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的收官之年,回顾过去五年,中山市在相关工作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通过大力推进渔民减船转产、渔船更新改造等工作,推进中山市海洋渔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海洋渔业发展与资源保护相协调,在有效降低中山市总体渔业捕捞强度的同时,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规范有序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打下良好基础。
撰文:伍杰李金明
大力度推进渔民减船转产项目渔船功率下降逾万千瓦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伏季休渔、增殖放流、海洋捕捞计划产量“零增长”、海洋捕捞渔船指标“双控”等多项措施,旨在加强对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但由于渔船装备和捕捞作业方式的不断升级,渔业资源枯竭的趋势扭转缓慢。因此,为保护渔业资源,有效降低捕捞强度,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降低海上作业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渔民民生,推进渔民“减船转产”成为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减船转产”是指依托国家减船补贴政策,以国家和市财政赎买渔船的方式,引导部分渔民自愿退出海洋捕捞业,通过逐年压减海洋捕捞渔船总功率和数量,降低海洋捕捞强度,合理调整海洋捕捞作业结构和渔船、渔具规模,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从而促进海洋渔业资源逐步恢复,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科学合理利用。
2019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自我加压,主动增加减船任务,在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减船转产任务数量和功率的基础上,积极突破现行渔民减船转产政策;积极平稳推进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并在开放渔船减船的工作中走在全省前列,取得良好的效果。
据统计,过去五年,中山市共报废淘汰渔业捕捞船舶652艘,对应功率10058千瓦,合计发放补助资金7361.17万元。全市渔船从五年前的1238艘、对应功率17478千瓦,压减至目前的583艘、对应功率7420千瓦,全市渔船数量下降率达53%,渔船功率下降率达58%;超额完成了广东省下达中山市的减船转产总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减船转产工作中,为保障减船、拆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一系列创新措施保障资金切实落到渔民手中。比如,在全省渔民减船转产工作中首创“群众监督员机制”。
通过聘请渔民群众作为减船转产工作的监督员,并专门制定相关的《中山市渔民减船转产项目渔船拆解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渔民监督员责任,对渔船拆解、补贴发放以及行政监管人员的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同时,由于减船转产共涉及渔船数量多,资金量大,市农业农村局还专门成立了纪检监察工作小组,邀请市纪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对减船转产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
此外,市农业农村局专门采购了视频监控系统,对渔船拆解实行全程录像监管,要求所有拆解渔船必须在指定的勘验作业区、拆解作业区内完成拆解,全方位视频监控渔船勘验、拆解及废料处理,并将监控记录存档备查。
积极开展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550万元
渔业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既是建设现代渔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支撑现代渔业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在积极引导渔民淘汰老旧渔船的同时,渔船更新改造工作也在中山市全面铺开。
据统计,五年来,中山市共完成海洋捕捞渔业更新改造133艘,正在建造渔船66艘,共占中山市现有海洋捕捞渔船73.2%,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550万元。
2017年末,《中山市2017—2019年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更新改造方案》)出台,为中山的渔船更新改造绘就一幅蓝图。《更新改造方案》规定,补助建造渔船的材质应为钢质或玻璃钢,木质、水泥质等材质渔船不纳入补助范围。钢质渔船和玻璃钢渔船则根据船长、是否带制冷系统等条件,补助标准会有所不同。
钢质渔船中,船长12米以下的每艘补助5万元,船长在55米以上(含55米),不带制冷系统无补助,带制冷设备每艘补助400万元。玻璃钢渔船中,船长12米以下每艘补助8万元,船长在40米以上(含40米),不带制冷系统无补助,带制冷设备每艘补助320万元。
对此,《更新改造方案》解释,因大型渔船出海时间较长,一般须加装制冷系统,为提高渔船的标准化程度和现代化装备水平,要求40米以上(含40米)的钢质渔船和24米以上(含24米)的玻璃钢渔船必须加装制冷系统,包括压缩机、冷凝器、蒸发盘管和储液罐等。
133艘渔船按照标准化要求实施更新改造后,已升级为“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的玻璃钢质渔船,有效地调整了海洋渔业捕捞生产结构、保障渔业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渔船及装备水平,并大幅提高了渔业捕捞的劳动效率。
对渔民来说,渔船的性能提高最为明显。中山市渔业捕捞生产大多在沿海近岸,更新建造渔船均为玻璃钢标准船型,除了小部分大中型渔船外,大部分船长在6-12米之间,小巧灵活,并采用挂桨式动力推进。新型渔船航速好,操作灵活,沿船长方向分别设置了鱼舱、冰鱼舱,鱼舱内可抽取海水对捕捞渔获持续养殖,并辅以打氧机保证其成活率。冰舱内的冰也可用来贮藏其他杂渔获。
“让渔民可以驶得更快、跑得更远,也更安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提高船舶的抗沉、抗风性能,改造后的船艏与船艉在空舱下面均设置了充填发泡舱,若船舶有一个舱破损进水后,该船还有足够的浮力漂浮起来,不至于马上下沉,大大提高渔船安全系数。由于渔船材质为玻璃钢,渔民建造完工以后,如果没有发生严重的海损碰撞事故,每年基本不需太多花费去维护与保养船体。对于渔民群众确实更加安全和经济实惠。
更新建造好的渔船航速好,操作灵活,船体设置布局合理科学,日均捕捞产量有所提升。同时,因船速较快,返航时间缩短,且具备良好的空间和技术保障渔获物成活率,冰舱内的冰也可用来贮藏其他杂渔获,大大提高了渔获物单价产值。
实施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的大部分渔民反映,经更新改造后的渔船捕捞总体收入要比未更新改造木质渔船高20%左右,渔船维护与保养费用却比未更新改造木质渔船低50%左右;同时,更新改造后渔船非常实用,不但安全性能好且设计人性化,在渔船舯部设置了比较简单的上建棚架,可以减少风雨的侵害与太阳的暴晒,可供渔民临时休息使用,提高了渔民出海作业的舒适性。
休(禁)渔补助发放“零投诉”惠及8532人次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近些年来的春季,我国近海海域水温逐渐升高,使得经济鱼类亲体产卵时间提前,再加上目前捕捞总量上升,渔业资源锐减,有必要适当提前和延长休渔时间,加强对产卵亲体和幼鱼的保护,也因此,伏季休渔制度成为另一项重要的、有效的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
在休渔期内,渔民群众生产生活、捕捞上下游相关产业、渔区社会生态不可避免会受到一些影响。在中山,最近两年的休渔期相对较长,对渔民的影响相对更为显著。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山市发放休(禁)渔补助的落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确保惠渔政策落到实处,中山市在市级层面明确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工作“市长负责制”,实行休禁渔补助的申报、审核与发放程序相分离;建立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贯彻实施与监督检查相分离的工作机制,落实镇(区)行政首长负责本辖区休禁渔补助的申报管理工作,全市各相关镇区都能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申报、初审、公示等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简化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申报材料,渔民只需提供航行签证簿、渔业船员证书、身份证、有效的保险凭证及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即可申报休(禁)渔补助。
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短信等传播媒介,在全市宣传休(禁)渔补助政策;通过政府OA系统及时向各镇区渔业主管部门传达休(禁)渔补助政策,发动各渔区居委会将有关精神向渔民群众传达,并协助渔民群众提前做好申请资料的准备工作;向全体补助对象邮寄《休(禁)渔补助政策》通知书,向渔船船主宣传讲解休(禁)渔补助政策,介绍办理程序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等;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在渔船年审、年度检验等业务办理期间,利用渔船较为集中的优势,向休(禁)渔补助对象面对面地宣传相关政策和发放程序,耐心进行答疑解惑,避免因沟通不够、宣传不力而造成误会引发矛盾。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使该政策在渔区家喻户晓,为休(禁)渔补助发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为保证休(禁)渔补助发放准确到位,市农业农村局严格遵守休(禁)渔补助发放程序,安排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渔船的证书及相关资料;指定专人对船号、船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作业类型、船员任职等重要信息进行复核;在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进行公示,在各相关镇政府及相关渔村(社区)的公示栏进行公示,使每一位补助对象都能及时查疑核对,确保补助资金的准确发放,有效遏制“人情补”“关系补”等违规行为。
2019年,中山市参考原省海洋与渔业厅设定的休(禁)渔补助最低标准(禁渔渔船船员补助2200元/人,休渔渔船船员补助2100元/人),并结合实际情况,中山市休(禁)渔补助标准与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时间变化联动,以中山市民政部门公布的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50元/人·月测算,2019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分别为:3个半月的休渔渔船船员补助标准为3675元/人,4个月的禁渔渔船船员补助标准为4200元/人,较往年的发放标准分别提高259元/人和296元/人。目前,该补助标准位于全省前列。
市农业农村局采取由农商银行把补助资金统一集中发放到渔民个人账户的办法,使补助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从未停留在相关职能部门,有效避免挤占、挪用、滞留等违规现象发生,确保专款专用,使全市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项目资金的每一分钱都准确发放到渔民手中。
根据统计,自2015年实施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以来,中山市共发放渔民休(禁)渔补助资金2010.6244万元,惠及渔民8532人次,而且整个补助发放过程实现渔民群众“零投诉”目标。
油价补贴5年超2866万元惠及渔船3681艘次
“每年给我们发放的渔业油价补贴,减轻了我们用油负担,提振了我们搞好生产生活的信心!”谈及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落实,在中山横门渔港经营休闲渔船业的老渔民告诉笔者。对渔民来说,渔船油补是另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民政策,资金额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也让他们受益最直接。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使该政策在渔区广泛传播,并严格落实“两公示”和“三公开”。即在全市各相关镇区指定公示地点及局政务网分别进行受理情况公示和结果公示;公开补助政策、办理程序及监督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渔民群众的监督。
五年来,中山市共发放渔船油价补贴资金2866.7332万元,惠及渔船3681艘次。补贴发放过程同样实现“零投诉”目标,均获全省通报表扬。
为确保渔船油价补贴资金顺利发放,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此外,通过多样化的宣传使该政策在渔区广泛传播,并严格落实“两公示”和“三公开”,杜绝了补贴发放当中的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
“两公示”是指,在全市各相关镇区指定公示地点及局政务网分别进行受理情况公示和结果公示。直接兑付、集中发放、油补资金统一发放至渔民农商银行账户,确保了专款专用,使渔船油补项目资金的每一分钱都准确发放到渔民手中。
“三公开”则包括,公开补助政策、办理程序及监督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渔民群众的监督,在方案制订、申请受理以及前后两次公示等整个油补发放工作中,安排渔政督察人员参与其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在开展渔船油价补贴工作过程中,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汇报;向渔民群众公布市渔业部门的业务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油补工作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并提请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发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强化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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