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部署 狠抓落实 高效应对形势严峻的大气环境 “大气八问”(上)

中山日报 2019-12-13 02:45

今年9月以来,包括中山市在内的珠三角地区连续遭遇了区域性臭氧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广、时间长,时至当前臭氧超标情况仍未停止。污染过程导致中山市臭氧浓度从8月底的129微克/立方米升至11月30日198微克/立方米(标准为160微克/立方米),9月-11月中山市累计臭氧超标54天。现在已经进入秋冬季节,臭氧污染尚未消退,PM2.5、NO2污染已经抬头,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考核年,当前中山市依然存在不少短板。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近期大气污染形势,提出“八问”,理清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及下一步工作重心。

一、各镇区对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在思想上、行动上是否到位?

各镇区应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列入镇区重要工作内容常抓不懈,充分认识目前中山市大气环境质量严峻形势和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艰巨性,根据辖区实际科学制定各类污染源的管控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区域和执行时间,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各职能部门要分工协作,强化信息沟通,责任落实到人。快速、高效应对大气污染防治中出现的问题。

二、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是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每年省、市都会下达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及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主要任务包括:工业污染源生物质锅炉(炉窑)、重点VOCs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主要包括:印刷企业等的“油改水”,禁燃区政策等。目前,部分镇区的重点工作任务进度缓慢,对工业源缺乏有效监督管理。

从今年四次的“蓝天行动”情况看,主要是涉VOCs企业厂区、车间VOCs逸散问题普遍,废气收集率不到位,活性炭用量和更换频率与企业生产情况不对应等问题。使用生物质锅炉企业,存在偷烧高污染燃料、排放不达标、没有专用锅炉改造等情况。

9月以来中山市持续启动应急天气预案,各镇区对于工地扬尘、露天焚烧、VOCs无组织排放等情况管控手段不多。

三、面对污染天气各职能部门、镇区将如何应对?

各职能部门、各镇区应根据市生态环境及气象部门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情况,在污染天气期间结合污染应急等级情况,提前采取强化措施,通过增加洒水频次、加强交通疏导、集中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露天焚烧行为、查处扬尘污染行为、重点监管不稳定达标企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物限排、错峰生产、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实行最严处罚等,特别是重点区域的防控,实现对污染态势的提前防范和压制。同时,各镇区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山市大气网格化各站数据对污染突出的区域按行业、排放特征等因素开展有针对性专项行动,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

四、改善中山市臭氧突出问题,有哪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根据近年臭氧污染研究成果表明,中山市臭氧的主要VOCs物种包括甲苯、二甲苯、乙苯等,来自化工、电子、塑胶塑料、家具、印刷、家电、五金加工等行业。这些行业在中山市VOCs总体排放量中占比突出。

为此,各部门、镇区应积极实施“油改水”实现源头减排;推进省、市重点VOCs企业的“一企一策”综合整治,确保VOCs排放大户有效削减排放量;加强涉VOCs排放企业检查。杜绝违规使用油性涂料和油墨、密闭措施无效、末端治理设施不正常运作等各类违法违规现象;重点推进VOCs “共性工厂”建设。

各级部门积极出台配套的土地规划、产业政策,为共性工厂项目的选址用地、手续办理提供便利,扶持共性工厂项目落地;对小家电、锁具、灯饰等中山市的特色产业具有数量多、分布广、VOCs排放量大等特点,应结合自身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治理的实际需要,对已形成集聚的金属表面涂装工艺行业,加快开展VOCs治理共性工厂试点建设,落实VOCs综合整治任务。

文/谭兆腾 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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