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在中山市高考须满足6大条件 包括在省内参加中考、具有省内高中3年完整学籍等
2020年高考报名将于下月启动。日前,市招生办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2020年高考的具体要求作出规定。
本报记者 唐益
需满足学籍等六项要求
1 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 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 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截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 父亲或母亲在广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实际缴费累计年限3年以上;
5 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
6 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另外,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并同时符合上述除“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以外的五项条件的,可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欲在中山市报名参加2020年高考的应届随迁子女,原则上向学籍学校提出申请。不设报名点的高中学校(技师学院、启航技工学校、中港英文学校、工贸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随迁子女、在中山市购买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往届生随迁子女向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点提出申请。
资格界定时间线划定
●拟2020年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0年8月31日。
●居住证办理方面,拟2020年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2017年9月1日前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提交审核时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高中学籍方面,拟2020年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城市的予以认定。
●关于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2020年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提供父亲或母亲处于有效期的《广东省居住证》,可认定考生父亲或母亲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提供在社保管理机构办事大厅打印的父亲或母亲社保医保缴交清单,可认定考生父亲或母亲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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