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慈善救助 低保已达1050元

南方都市报 2019-09-26 06:07

←2017年拍摄的城市中轴线兴中道。南都记者 吴进 摄

↑上世纪90年代的城市中轴线兴中道。 中山档案馆供图

民政

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山民政部门坚持“锦上添花量力而行,雪中送炭尽力而为”,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础上,构筑起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着力“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做好民政领域的社会救助帮扶。

2019年中山低保标准提高到1050元,增幅7.6%,比省要求高21%,处于省内同类城市前列;力争2019年实现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全完成。2018年,中山在全省率先建立大病困难帮扶中心,截至2019年8月31日,共对1939人次大病困难群众实施慈善专项救助,发放救助金445.48万元。

低保水平 全市低保对象2611户4798人

中山最早于1997年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先后于2003年、2016年作出修订完善。今年,市民政局主持修订了《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对中山“双低”家庭救助政策进行调整优化:一方面放宽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条件,降低救助门槛,许多边缘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另一方面,严格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管理监督流程,使得社会救助工作更有力、更有温度。而在救助标准方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兜底保障水平处于省内同类城市前列。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中山低保水平不断提高。1997年中山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20元;2012年开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升;2018年提高到976元,比省要求同类地区最低标准高出22%;2019年中山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到1050元,增幅7.6%,比省要求高21%,处于省内同类城市前列。

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2611户4798人,低收入对象523户1286人,全市发放低保资金2994万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950元、855元。

大病帮扶 已对1939人次实施慈善专项救助

在享受了医保统筹和政府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仍有部分家庭存在经济困难。这部分“困难”不属于政府的兜底范围,2018年,市民政局率先在全省建立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

采用“政府专项资金+社会慈善资金”的运作模式,主动发现、精准救助,大部分困难群众的政策外自付自费部分都能通过社会募集善款得到大比例的帮扶,创新性地破解了群众因病致困难题。自2018年4月18日试运行以来,截至2019年8月31日,共对1939人次大病困难群众实施慈善专项救助。

比如,新生儿小芯由于早产等原因,一出生便患上慢性肺部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帮扶中心主动筛查救助对象时发现,小芯的住院总医疗费用高达28.31万元,经过医保报销后仍剩余14.44万元。由于其家庭符合中山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因而获得支出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9.99万元。至此,小芯家庭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仍有4.45万元。而小芯一家本身并不富裕,这笔接近5万块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治疗已经将小芯一家的存款掏空。

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得知后,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并探望。根据慈善救助政策,小芯总共28.31万元的医疗费用中,小芯一家最终仅需负担其中的7.8%,即2.2万元。

据介绍,2019年,该中心将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中心还将探索推出专项慈善救助项目,开展精准救助,例如目前正在开展的“重型地中海贫血患者慈善救助项目”,针对不同的患者群体有针对性地给予帮扶救助,为百姓“雪中送炭”。

社会福利 去年优抚事业费用超过1亿元

1990年,中山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仅有1家,社会福利院床位数65张;2018年底全市有养老机构22家,纯民营养老机构2家,全市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等合计提供养老床位9627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34.3张。1990年优抚事业费用1198万元、社会救济总人数2493人;2018年优抚事业费用11487万元、社会救济总人数42223人。

今年8月,中山出台《中山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补助暂行办法》,对中重度失能的双低家庭老人,根据其选择的养老服务形式,按相关标准补助。

若是入住市内养老机构,中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补助不高于3500元;重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补助不高于4000元。若选择居家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的:中度失能老人每周服务不少于4次,且每次服务不少于2.5小时,每人每月补助不高于1800元;重度失能老人每日服务时数不少于2.5小时,每人每月补助不高于3100元。

居家养老 政府为重点困难老人兜底

目前,中山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85家,每个镇区至少都有1家镇(区)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结合各村居老年人活动中心、综合文化中心、星光老人之家和农村幸福院等200多个服务场所。

2018年5月,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中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量到质提升的实施方案》,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分为政府兜底服务重点困难老年人和其他低偿服务老年人。

其中,散居特困、双低家庭独居失能老人等5类政府兜底服务重点困难老年人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居家养老基础服务。着力保障特困供养对象中的散居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独居失能与半失能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孤老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一级残疾军人中的老年人等5大类人群。24个镇区均实现有服务需求的564名政府兜底服务重点困难老年人全覆盖,免费为298名重点困难对象提供上门家政服务和116名重点困难对象提供送餐助餐,确保政府兜底服务重点困难老年人等群体得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护。

其他低偿服务老年人可以支付相比市场较低的费用或以优惠的价格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

同时,开展“大配餐”服务工作,推进长者饭堂建设,在火炬开发区、小榄镇、三乡镇、沙溪镇、石岐区、南区等6个镇区试点开展长者饭堂助餐服务,已建成长者饭堂集中就餐点15个,23个镇区开展了上门送餐助餐服务,每月受惠老年人近千人,累计提供餐饮服务19.1万多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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