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文明养犬,中山还需补啥? ●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发布报告显示,中山市民养犬存在“六大隐忧” ●因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涉狗执法遭遇两难,各方期盼中山尽快立法
调查
中山人养犬存在“六大隐忧”
《报告》显示,中山调查队随机走访了200名城区居民,当中有100人家中养有宠物,其中饲养犬类达70.0%,在宠物类别中占比最高。由于其他宠物如鱼类或鸟类多数只能在限定范围内圈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报告》反映的问题多来自犬类,《报告》也特别针对养犬问题作了专项设置,从问题反馈上来看,城市养犬至少存在着“六大隐忧”。
《报告》显示的“六大隐忧”分别为:逾4成饲主为“新手”;近半数饲主时间投入不足;53%的饲主饲养知识不够;宠物疾病和宠物(含犬只)遗体处理存隐忧,当宠物死亡时,62.0%饲主表示会找地方进行掩埋,13.0%表示会随便遗弃;宠物检疫和疾病防治意识方面,不定期为宠物做检查的饲主占31.0%,不定期免疫的占37.0%,不注意宠物接触人体伤口的占44.0%。最后一个也是居民最大的隐忧为居民的不文明养宠行为,在所有受访对象中,30.0%表示很常见,21.5%表示较常见,14.5%表示一般。居民认为最常见的不文明行为分别是不注意管理宠物和扰民、宠物患病不及时治疗造成疾病传播、不注意卫生影响环境,分别占79.0%、74.0%。
“日益增多的宠物,尤其是犬类宠物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扰民伤民、疾病传播、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等一系列问题。”《报告》明确指出,城市居民饲养宠物,尤其是犬类宠物的问题,应该加以重视。
现状
一保险公司一年多来赔付狗咬伤达112万元
为何大家会如此重视犬类宠物管理问题?在这里,有两组权威数据直接展示出城市对犬类宠物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一组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寿中山分公司,据统计,2018年至今,该公司共赔付狗咬伤案2448例,赔付金额达到112万元,其中仅中山港312例,赔付金额15万元。
另一组数据来自今年市人大代表陈颖提交的《要求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的建议》,其中提及2016年中山市民接种狂犬病疫苗达11万针次,每天约有300位中山市民接种狂犬病疫苗;而从中山市博爱医院数据来看,该院近几年年均接收3000例狂犬疫苗接种,其中外伤导致的接种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中山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麦惠强也透露,该院每月约有800至900例狂犬疫苗接种,其中新咬伤患者约200例。
从这些数据中不难看出,发生犬类伤人的事件算是高频,当中除了个别是养犬人意外被咬外,不少是养犬人疏于管理,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仅本报从2018年以来报道的本地犬类宠物扰民伤民的新闻达13件,其中在2018年6月前后,凯茵新城小区天誉16区某幢女业主饲养的大型犬只,在电梯门口将同幢业主的83岁老父亲咬伤,更直接导致了后来小区内20多名业主联合上门,要求养犬业主搬迁,后还需警方介入才得以平息。
陈颖表示,这些具体的数字显示不文明养犬所造成的问题,已不仅仅停留在环境污染、扰民等方面,还加剧了民众对不文明养犬可能造成的实际伤害的恐慌。
管理
无法可依让执法者进退两难
犬类伤人事件频发,且《报告》中还存在群众普遍反映的半夜犬吠扰民、犬只随地大小便且不清理、犬只外出不拴绳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为何没能得到有效遏制?没有明确的法治依据是执法者进退两难的主因。
据《报告》称,《中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早于2016年7月至8月已面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各方意见,但该条例至今仍未正式发布,不少受访对象表示希望能尽快养犬立法。
记者在走访东区水云轩、逸翠园、土瓜岭村、库充村等多个大型小区和村落时,居民们也普遍反映,没有制度支持,遇到犬只扰民不知如何去处置。居住在水云轩的公务员龚先生自身没有养犬,却在小区里遇到过几次没有拴绳的犬只,他向物业反映,得到的答复只是建议对方拴绳。至于平时在小区内遇到的狗粪便,龚先生更是毫无办法,只能寄希望于养犬人自觉处理。龚先生认为,物业不愿意管,很大程度上也是不知道怎么管,毕竟现在大家都只能依法办事。
今年44岁的钟平是土瓜岭一个小卖部的老板,养了一条5岁的土狗。作为养犬者,他同样希望尽早立法。“我的狗都有登记和打疫苗的,出去也都做足防范措施,但还是遭遇嫌弃的目光。”
在今年8月份市公安局答复市人大代表陈颖等人建议中就明确表示,中山市没有明确养犬管理工作内容、权限和职责,中山市甚至至今还未明确犬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相关的公安、城管等部门也多数是按照自身职责发挥作用,如城管部门负责起草《中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该条例出台后,将可以对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罚。
至于公安部门,情况大抵如此。民警表示,近年来因狗患问题接到的报警越来越多,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常是第一次对狗主人进行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500元,很难从根本上制约非文明养犬的养犬人。
声音
尽快立法,规范和引导文明养犬
无独有偶,在市人大代表陈颖今年提交《要求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的建议》的同时,市政协委员梁红辉也提交了题为《关于加强中山市养犬管理的建议》的提案。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提出,要通过立法来全面规范和引导中山市文明养犬行为。
采访中两人均表示,当前中山市在犬只登记、犬只疫苗注射方面工作还是扎实可靠的,犬只卫生健康问题得到了有效管理。对于犬只的管理可能更多侧重于日常行为活动,如扰民、伤人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将养犬视为社会治理的重要问题,设计系统的治理机制,通过立法对中山市养犬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此外,还要在全民中进行广泛宣传,以文明公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文明养犬意识。
两人还分别对于引导文明养犬的个别问题给出建议。陈颖认为,大型犬必须圈(拴)养,不得出户;携观赏犬出户时必须束犬链,携带防护口罩、粪便袋等设施,由成年人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以免伤害或惊扰他人。梁红辉则认为,要尽快实行对流浪犬的管理。流浪犬、大型犬、烈性犬是致人伤亡的最大因素,应加大对流浪犬的管束。
能够通过立法对城市养犬进行管理是最好的选择,然而在立法到来前,可以先借用上级条例进行管理,避免管理空白。梁红辉建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对此都有规定,比如落实免疫责任、规定饲养动物市区内出行要求等,都可以作为中山市执法依据。该条例还规定,各地级以上市应当制定养犬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就养犬免疫及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他山之石
多个城市已出台养犬管理条例
养犬管理条例的出台,并非是新鲜事物。在大湾区内,深圳、广州、珠海等多个城市都已根据自身需要出台养犬管理条例,当中一些规定也颇具地方特色。
如深圳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月20日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当中对犬只的管理区域基本成为后续城市的参考,如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等,都要以适当的方式显著标明禁止犬只进入。
广州的养犬管理条例是2008年11月27日通过,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广州条例就着重对未经符合条件的犬只进行限制。如单位饲养的犬只;未经免疫的犬只;严格管理区内未经登记的犬只;三年内有伤人行为记录的犬只等,都要实行圈养,除免疫、登记、诊疗外,不得携带外出,如因免疫、登记、诊疗携带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
珠海的养犬管理条例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珠海市特别提出要为犬只注入电子芯片。养犬人现场填写犬只信息登记表,犬主需提供犬只狂犬免疫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犬只正面照片一张。兽医现场给办证犬只注射电子芯片。
文/本报记者 梁东麒
实习生 廖阳子 梁彦晴
图/本报记者 孙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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