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抓拍“车不让人”5个多月开出16058张罚单

中山日报 2019-06-13 03:35

竹苑壹加壹路口,一位没有被礼让的行人加快脚步过马路。本报记者 夏亮红 摄近日,本报接连曝光了非机动车违规上路、行人闯红灯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引发广泛热议。有市民向本报点题,虽然近年来中山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和整治措施,形成了非常好的司机主动礼让行人的文明交通氛围,但是街头巷尾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仍然不少,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以及媒体能予以曝光。

本报记者 夏亮红 通讯员 孙燕

走访:少数车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昨日上午,记者选择在非繁忙时段,来到市民反映较多的路口走访观察。10时许,记者来到东区库充大街路口处观察,该路口没有设置红绿灯,由于是主干道与进村道路的交汇处,人来车往,非常繁忙。记者观察约10分钟,大多数车辆都会礼让斑马线行人,仅有两辆机动车没有礼让,其中一辆是044路公交车,当前方右侧有两名老人准备通过斑马线时,其并没有在斑马线前停住,而是加大油门快速通过。

11时许,记者来到竹苑壹加壹路口观察,该路口位于市场、超市、居住小区附近,过往行人特别多。记者留意到,大多数车辆都会礼让斑马线行人,但有个别车辆没有礼让,其中一辆奔驰小轿车,当左前方一名老太太过往斑马线时,其并没有停住而是快速通过。

数据:5个多月开出16058张罚单

从2017年8月18日起,交警部门启用城区兴文路精彩童年幼儿园等10个路口、路段的电子监控抓拍“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据城区交警大队统计,今年1月1日至6月11日,城区范围“电子警察”共抓拍“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16058宗。

据了解,抓拍此类违法行为最多的路段有:东区体育路银通街路口、库充大街;石岐区东华路、孙文中路与民生路路口、安栏路与泰安路路口;西区富华道与西堤路交叉口、彩虹大道与金港路路口。

疑惑:行人如果一直不动,车辆可以通行吗?

实际上,仍有不少司机对哪些情况属于“车不让人”违法行为有些模糊。如果行人在人行横道边停了下来,车辆继续前行,算不算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释,“一般来说司机可以判断行人的动机,如果行人一直在路边停着不走,机动车可以通行”。

举措:车让人,奖;

车不让人,罚

近年来,中山并非只对“车不让人”处罚,同时也对文明行车的司机大力奖励表彰。据悉,自2013年中山启动“齐修身·行文明”车让人有奖活动以来,已有数千名司机受到奖励和表彰。

如何处罚呢?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5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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