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开展社工优秀案例评选,要求有示范性 最高奖金1.6万元

中山日报 2019-05-06 06:18

本报讯(记者 徐钧钻)记者从中山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获悉,近期,省民政厅正评选社会工作优秀案例,其中一等奖将获奖励1.6万元。

据悉,本次活动由省民政厅举办,面向全省持证社会工作者。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办法》,2019年度设一等奖8个,奖金1.6万元/个(含税);二等奖10个,奖金1万元/个(含税);三等奖12个,奖金0.6万元/个(含税)。

中山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参评案例应符合时效性、真实性、专业性、效益性和示范性,能够带动一批优秀社工服务,因此提醒中山社工机构在参评前最好先作内部甄选,选择优质的社工案例申报。据悉,同一申报人提交案例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所提交案例不超过3个。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均可提交申报材料,当年未结束服务的案例可申请纳入下年度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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