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电动单车6月初要上牌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于涛
4月25日,中山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拟定于6月1日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凡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CCC认证的,准予登记上牌。
持续半年严查“电、摩违法”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对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销售监管、登记使用管理,妥善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作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4月15日开始实施,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当天起作废。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为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压不超过48伏,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为400瓦,且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在“新国标”开始实施之前,针对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也在中山拉开序幕。4月1日起,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门还与市工信、市场监管、交通、住建、邮政等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生产、销售、上路等相关违法行为。
如何上牌?推行“带牌销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的要求,同时结合中山市实际,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昨日发布。拟定于6月1日起,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启动登记上牌,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并在登记时推行“带牌销售”方式,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交警部门同时呼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主动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除了“带牌销售”购买有牌的车外,原有的车辆去哪里上牌?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下一步工作,具体上牌地点、上牌的方式还有待发布。
《通告》指出,凡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标车辆设置一年过渡期
那么旧标准车辆该如何处置?
《通告》称,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共5期,详情可登陆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府服务网jj.gdga.gov.cn查询)的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可以正常上路行驶,并鼓励市民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置换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同时,《通告》规定,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过渡期(从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仍上路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6月1日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后,市公安交警支队将要求快递、外卖企业加强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涂装,并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不得购买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
市民有话说:
郭小姐表示:如果电动自行车也像摩托车或者汽车一样管理的话,应该冲红灯那些行为就会少一点,而且新的电动车都会容易被偷,如果上了牌,应该这一类事情会少一点。
刘先生表示:上牌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仅仅上牌是不够的,还要提高一下驾驶员的交通意识。
宋女士:中山没有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经常跟小汽车挤到一条道上,也会影响机动车的驾驶,在绿道上行驶也会影响行人。绿道总是一上一下又有几个石墩挡着,太麻烦了。我觉得还应该帮我们解决一下电动车应该走什么样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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