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6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 参加审判独立发表意见 架起法院与群众沟通桥梁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墀介绍,此次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经过了一系列严格程序。按照《人民陪审员法》,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建立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机制,于2018年9月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随后对外发布选任公告。此次选任通过随机抽选、征询意见、资格审查,初步确定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后,提请人大任命。
今年3月29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正式任命李健梅等936人为人民陪审员。此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全市各镇区及社会各界,代表性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宣誓仪式结束后,人民陪审员代表申文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积极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对待参与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据介绍,人民陪审员将与法官一样,走入审判庭、坐在审判台,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可实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司法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为推动法治中山、和谐中山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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