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中山市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通告

中山日报 2019-04-15 03:22

各用人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征收工作的通知》等规定,2018年度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中山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省、境外驻中山单位),在2019年6月30日前到各镇区年审点申报年审。逾期不申报的,按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88804433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3月1日

新闻推荐

石岐区总结调解经验编印《人民调解手册》 说身边事育身边人助力基层矛盾化解

本报讯(记者张房耿通讯员陈娟)记者4月12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由石岐司法所编印的《中山市石岐区人民调解工作手册》近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