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体局进一步明确申办民办幼儿园的条件 农村办园不宜少于3个班

中山日报 2019-04-15 03:21

本报讯 (记者 陈慧)近日,市教体局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申办民办幼儿园的条件。

根据要求,办幼儿园有四种行为是属于禁止的。即不得在幼儿园内从事宗教活动;公办幼儿园不得转为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举办幼儿园。

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个班,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个班,城镇入园需求紧张的区域,设置 6个班以上幼儿园条件不许可时,符合镇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时才可设置3-5个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办园规模原则不超过18个班。

新开办幼儿园有建筑面积要求,3个班的幼儿园最低建筑面积为928㎡,6个班的幼儿园最低建筑面积为2193㎡。

此外还要求幼儿活动用房应有良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少于3小时;园区规划主要道路宽度和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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