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港海关集中销毁202公斤截留动植物产品

中山日报 2019-04-12 04:05

本报讯(记者 黄凡 通讯员 谭文华)4月10日,中山港海关在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依法对截留的水果、花胶、燕窝、海参以及冻肉等动植物产品进行集中焚烧销毁,销毁物品共202.29公斤。

中山港海关旅检三科副科长罗诗龙介绍,今年以来,中山港海关在旅检渠道共截获禁止入境动植物产品598批,重量531公斤,主要为水果和海产品。由于当事旅客均未主动申报,且无法提供相关检疫审批证书,工作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

根据海关相关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新鲜水果和蔬菜、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等均属禁止携带入境物品。这些物品可能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一旦侵入将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很多人喜欢在境外采购水果或者海参、花胶等海产品自用或馈赠亲友,但是根据规定,这些动植物及其制品都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的范畴。

除了动植物及其产品不能携带入境,旅客在进出境时还要留意其他相关规定。据中山港海关统计,仅今年前3个月,中山港海关在旅检现场出境无申报通道共查获货币类案件7宗,查获货币近百万元。中山港海关提醒,根据相关法律,旅客进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现钞限额为2万元。同时旅客携带超过折合美元5000元外币现钞入境,应如实向海关书面申报;若需携带超过折合美元5000元外币现钞出境,应向银行及外汇管理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除了货币,旅客应注意携带的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今年前3个月,中山港海关还查获超带应税物品案件10宗,主要为超量携带衣物、手袋、化妆品等应税物品,案值7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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