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开展2019年口岸收费清单“再回头看”公示检查工作 督促港口按要求调低港务费等
本报讯(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唐勇义)4月9日,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中山港海关、中山边检站、中山海事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到中山港航和中山中外运开展检查工作,督促港口按上级要求调低港务费等相关费用。据悉,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要求,4月1日起,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和20%。
昨日上午,检查组来到中山港航码头公司和中山中外运码头公司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其报关、货代和船代等口岸服务企业收费清单公示情况,检查口岸收费清单是否有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公示形式是否清晰明了。从本次检查情况看,代征货物港务费的两个码头公司已遵照执行,按降低15%要求全面调低货物港务费的收费标准,并免收港口设施保安费。此外,检查组还指导码头公司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展发改委等部门的最新降费要求调低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收费标准,按规定的格式进一步调整完善,做好相关公示工作,为今年的口岸提效降费工作奠定基础。
据市商务局口岸科副科长郑焜衍介绍,2019年3月1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和20%。按照省口岸办工作部署要求,此次检查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检查未制定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未按模板格式公示、清单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尤其是对收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不清晰、不匹配、不统一等问题进行检查;第二,各收费主体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上墙公示或者在显眼处安放公示栏架进行公示,官方网站上常态化公示,公示要大方整洁,办公场所较小的企业公示栏可控制在0.8-1.0平方米以内;第三,公示的价格单价不能有幅度(如100-200),要有一个确定的数额。
据悉,按照要求,中山市于4月9日起开展为期两周的口岸收费清单“再回头看”公示检查工作,接下来,检查组还将对神湾港码头、小榄港码头和黄黄圃港码头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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