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投诉涉及合同、质量、售后去年市消委会共受理各类投诉2138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7万元

南方都市报 2019-03-14 06:28

[摘要]去年市消委会共受理各类投诉2138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7万元

在孙文西路一珠宝店,男子在挑选首饰。南都记者吴进摄

南都讯记者肖伟实习生付玉洁美容师提供服务过失,消费者美容险变毁容;贵金属首饰标称有规定,小心被误导消费;预付款普遍缺监管,商家“走佬”怎么办……明日就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昨日,南都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去年中山市各级消委会组织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3614人次,受理各类投诉21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7万元。

“我们根据投诉性质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合同问题占25.54%,质量问题占24.46%,其他问题占15.48%,售后服务问题占15.01%,虚假宣传问题占12.25%,价格问题占4.16%,假冒问题占1.40%,安全问题占1.26%,计量问题占0.37%,人格尊严问题占0.05%。”据市消委会副秘书长谢辉介绍,产品合同、质量和售后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65%以上。

另一方面,从商品和服务类别来分类分析,谢辉表示,去年全市消委会组织共受理商品类投诉1409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571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40.53%,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

而服务类投诉达619件,据谢辉分析,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205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3.12%,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更多3·15消费维权案例,请关注02-03版)

新闻推荐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出紧急提醒 野生蘑菇有剧毒 千万别擅自采食

本报讯(记者夏亮红通讯员黄美霖)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发出紧急提醒,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故进入高发期,广...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