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修订业余文艺团队资助办法,为公益演出“添薪加油” 最高每场可获7000元资助
本报讯(记者 周振捷)为促进中山市业余文艺团队发展,鼓励更多业余文艺团队积极深入镇区基层一线开展文化活动,市文广旅局新近修订《资助业余文艺团队实施办法》,目前正向市民征求意见。该《办法》明确,一级、二级与三级(业余文艺)团队的资助标准分别为7000元/场、5500元/场与4000元/场。
记者了解到,《办法》的资助对象为市文化馆、镇区文体教育局(宣传文体服务中心)主管的公益性业余文艺团队,以及市文广旅系统外的公益性业余文艺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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