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住房困难家庭发补贴是一项善政
记者日前从市住保中心获悉,中山市去年共有365户住房困难家庭领取租赁补贴,惠及人数949人,涵盖全市各镇区,领取租赁补贴最高达1620元/月。市住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以来,中山市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规模有所缩减,对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方式,从住房安置为主转向住房供应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目前中山市通过审核符合住房保障资格证在轮候房源的住房困难家庭共1400余户。(2月28日《中山日报》)
中山推行困难群体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让还在轮候保障性住房的群众享受货币补贴福利,可有效减轻租房负担,保障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像在悦来南路一户出租房中,雷女士一家四口在此居住。其租房支出为1950元/月,从2017年12月开始领取租赁补贴,2018年其租赁补贴提升至1620元/月,雷女士表示“意味着我们每个月只需要支出330元,确实减轻了家庭的负担。”就此来说,中山市推行困难群体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加大了对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力度。
众所周知,保障房的需求群体,大多是收入较低、住房压力较重的低收入者或住房困难户,是政府、社会亟须重点扶持的弱势群体。因此,中山市推行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措施,对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方式,从住房安置为主转向住房供应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这是保障房管理从注重“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转变的体现。
进一步看,货币性福利是公共福利的最佳实现方式;货币补贴可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力量来保证公平,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因此,推行租赁补贴政策不仅提升了保障房政策的“惠民含量”,而且补贴将“补砖头”与“补人头”相结合,保障房政策惠泽了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此外,货币性福利还能提供更多的自由度。例如,保障房针对租户的情况固定了房屋的大小,而货币补贴则可让受到补贴的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作出最优选择。这些都是计划性的补贴方式不可能做到的。无疑,轮候房源的住房困难家庭领取租赁补贴政策是一项善政,当点赞!
当然,推行向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政策,还需要通过媒体对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工作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这一惠民政策。另外,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仔细审核系统中领取租赁补贴的相关内容,严格杜绝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不作为和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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