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96个公共场所拟建充电设施

中山日报 2019-02-15 02:53

本报讯(记者 黄启艳 通讯员 李华宙)记者昨日从市发展改革局了解到,为优化中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民生短板,在2018年度规划建设166个充电站点的基础上,今年中山市将在196个公共场所规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地点包括全市各镇区的学校、公园、酒店、写字楼、住宅小区、商业广场等。

从纳入计划的196个站点看,超过10处的有火炬开发区、石岐区、小榄、东区、三乡、港口等镇区。其中火炬开发区站点最多,有25处。从站点类型看,住宅小区、商场市场、机关单位站点较多,分别为44处、39处、20处,其他还有写字楼、医院、公园、文体场所、客运物流等。

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公共场所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对纳入建设计划地点的充电基础设施,建成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可按《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申请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其中,2019-2020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用的充电基础设施补助标准为: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60元/千瓦。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累计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7516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709辆;已建成充电设施总数达到2548个,其中直流桩698个、交流桩1850个。目前中山市的充电设施已实现25个镇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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