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档案保证金清理公告

中山日报 2019-02-01 03:57

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226号),我馆对1990年至1998年收取的建设工程档案保证金进行清退。请相关单位携缴纳保证金原始收据及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到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清退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受理单位: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兴中道15号3楼)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88162153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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