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出台 年内所有养老机构必须配备医疗服务

中山日报 2019-01-25 19:53

本报讯(记者 周映夏 通讯员 黄海航)记者11月2日获悉,中山市近日出台《中山市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在养老机构老年照护方面:到2018年底,100%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在市华宇乐颐养院、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启动养老机构病床建设试点工作,病床数占机构实用床位数达到5%。到2020年,市内100床以上养老机构的病床占机构实用床位数达到5%。

在社区居家养老照护方面:到2018年底,8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老年人健康服务。到2020年,10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老年人健康服务。

在医疗卫生机构养老照护方面:到2018年底,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5%;80%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在试点镇区为特定人群设置家庭病床150张。到2020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100%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全市为特定人群设置家庭病床500张。

该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同时要求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老年人健康养老管理服务。按照组团发展思路,努力形成以中心和西北部组团为核心,东部、东北部及南部组团为补充的发展布局。

《方案》具体要求

●2018年,由东凤人民医院在东凤镇敬老院试点设立老年病区;

●2020年,在火炬开发区、石岐区、小榄镇、古镇镇、东凤镇5个试点镇区逐步推开;

●推进全市16家不能自主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到2018年底实现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

●积极促进中山市广弘颐养院(中山市社会福利院)、中山市华宇乐颐养院、中山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中山市港口镇敬老院、中山市民众镇敬老院5家已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根据医疗康复需求,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急救急诊、预约就诊等合作机制,确保入住老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养老机构病床建设,2018年在市华宇乐颐养院、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市100床以上镇区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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