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反假知识 共建和谐社会
(一)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
人民币现金是国家名片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既是个人的财产标志之一,也是社会公共资源。
●1.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2.流通中的现金是国家的“名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爱护手中的现金,维护其尊严,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二)
爱护人民币“十不要”
●1.不能在人民币上乱画,加盖印章戳记,避免弄脏人民币。
●2.不要折叠、卷揉随身携带的人民币,应将其平整叠放。
●3.不要把人民币与衣物一起泡浸或放进洗衣机搅拌。
●4.不要在景区或寺庙祈福处仍投人民币。
●5.不要在家里或办公室留存过多现金,暂时不用的人民币不要随意藏放,闲散现金尽量存入银行。
●6.不要把人民币与化学物品放置在一起,避免人民币变色、腐蚀。
●7.不要把人民币藏在衣柜、竹、木箱等易被鼠咬的地方。
●8.不要把人民币放在电饭煲里或在夹层中,避免烧毁、烧焦人民币。
●9.不要把人民币藏在墙角、地下或米缸里,避免受潮、霉烂、虫蛀。
●10.禁止将人民币做成工艺品贩卖。
(三)
抵制反宣币
反宣币是指邪教组织、不法分子以人民币为载体,在上面印制反动口号,从而达到反动宣传的目的。这些印有反动内容的人民币叫反宣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之规定,制造、涂印、散发反宣币属违法行为。
如何处理反宣币:
●1.在消费交易中发现反宣币可拒绝接收。
●2.—旦发现或不小心收到反宣币,做到“不用不传,自觉兑换”。
●3.发现有人在人民币涂印制作反动宣传内容等情况,应立即报警。
●4.发现有人散发反宣币,应立即报警。
(四)
严格执行收兑责任制
畅通回收渠道
●1.凡办理人民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金融机构不得将残缺、污损人民币对外支付。
●2.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鉴定。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岀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
●3.因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原因造成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可以到指定商业银行网点兑换。
金融机构须安排本机构指定网点办理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不得互相推诿,并对外公示本机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网点信息及监督电话。
●4.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
(1)全额兑换条件: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2)半额兑换条件: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
2、人民币质量安全可靠 坚决抵制炒作“错版人民币”
(一) 人民币公众防伪特征有效
人民币纸币印制采取国际上先进的光学防伪以及特有的水印凹印等公众防伪特征。硬币采用丝齿间隔半齿、隐形雕刻等防伪技术。特别是第五套人民币2015年版100元纸币,采用了光彩光变面额数字、光变镂空开窗安全线、雕刻凹版、人像水印、胶印对印等防伪技术,这些防伪特征具备易识别、难伪造,流通性能好的特点,能够确保人民币在流通寿命内具备较好的防伪有效性。
(二)
人民币机读防伪特征稳定
人民币纸币应用了荧光、红外、磁性等机读防伪技术。通过与印刷工艺的有机结合,形成了读取稳定、耐流通性好、防伪性能优、兼容性强的机读特征体系。
(三)
人民币印制质量管理内控严格
人民币被誉为国家名片,人民币印制生产企业一直坚持印制质量的高标准、出厂质量的严要求,通过实施生产全过程质量自动化检测,开展精益管理等,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保证了不同生产企业、不同时期生产的人民币纸币、硬币的质量一致。
(四)
人民币存在合理的公差
人民币作为工业化生产的产品,从各类原材料加工开始,到最终完成品至少经过二十道工序,生产不可避免存在正常波动。另外,人民币在设计时不仅要考虑到审美需求和防伪措施的应用,还要满足大规模生产的要求。所以在满足流通的前提下,以及统筹考虑行业工艺技术等客观条件的基础上,人民币存在严格、科学、客观的公差标准,不属于所谓“错版”。
(五)
坚决抵制炒作“错版人民币”
人民币印制生产企业印制人民币纸币使用的印版、制造硬币使用的钢模等,是一个整体,在生产过程中不可能出现局部倒置或颠倒的问题。所谓“错版币”是在人民币的基础上,经过人工制作而成的。对其认真观察或借助放大镜观察,会发现刀切、粘贴、修刮的痕迹。炒作“错版币”涉嫌违反广告法、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遇到“错版币”应“一不相信,二不上当,三要抵制”。
3、钱币衍生品管理负面清单
钱币衍生品包括人民币钱币衍生品和其他钱币衍生品。人民币钱币衍生品包括使用人民币图样、技术的产品。其他钱币衍生品包括类似钞币的纪念章、券及金属箔片等。为维护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从事钱币衍生品制作、宣传、销售等活动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和技术开发人民币钱币衍生品。
●(二)臆造与人民币相混淆的钱币衍生品。
●(三)在商品内外包装及相关广告宣传中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以“钞”、“币”名义或使用“等值流通”“法定货币”等表述宣传钱币衍生品。
●(五)冒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使用“国家权威机构发行”、“国家造币厂印钞厂制作”、“官方发布”等易于误导公众的表述宣传钱币衍生品。
●(六)在钱币衍生品宣传中发布有关升值预测、高价回购及投资回报承诺等内容。
●(七)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钱币衍生品广告。
●(八)在网络平台中以人民币名称为搜索关键词链接钱币衍生品广告,或使用人民币图样作为钱币衍生品广告配图。
●(九)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行的法定流通货币(包括流通纪念币)广告中出现“等值流通”等说法。
●(十)其他损害人民币流通管理秩序的行为。
4、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防伪特征
●1.光变镂空开窗安全线
位于票面正面右侧。垂直票面观察,安全线呈品红色;与票面成一定角度观察,安全线呈绿色;透光观察,可见安全线中正反交替排列的镂空文字“¥100”。
●2.光彩光变数字
位于票面正面中部。垂直票面观察,数字以金色为主:平视观察,数字以绿色为主。随着观察角度的改变,数字颜色在金色和绿色之间交替变化,并可见到一条亮光带上下滚动。
●3.人像水印
位于票面正面左侧空白处。透光观察,可见毛泽东头像。
●4.胶印对印图案
票面正面下方和背面右下方均有面额数字“100”的局部图案。透光观察,正背面图案组成一个完整的面额数字“100”。
●5.横竖双号码
票面正面左下方采用横号码,其冠字和前两位数字为暗红色,后六位数字为黑色;右侧竖号码为蓝色。
●6.白水印
位于票面正面横号码下方。透光观察,可以看到透光性很强的水印面额数字“100”。
●7.雕刻凹印
票面正面毛泽东头像、国徽、“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右上角面额数字、盲文及背面人民大会堂等均采用雕刻凹印印刷,用手指触摸有明显的凹凸感。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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