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率先在全省完成对镇区纪(工)委专项检查 两年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5人

中山日报 2019-01-25 17:41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钟继宣)记者12月24日从市纪委监委了解到,市纪委监委 2017年启动对全市25个镇区纪(工)委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已率先在全省完成该项工作。两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处理4人。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早在2017年,市纪委全会就将对镇区纪(工)委全覆盖专项检查纳入工作计划,2年内分3轮完成对镇区纪(工)委专项检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远通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研究审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做出具体指示。

检查组全体成员牢记市纪委监委“家规”,严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严禁被检查单位为检查组办私事、谋私利,严格按照工作餐标准就餐并支付餐费,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专项检查针对镇区纪(工)委纪律审查工作未与市纪委监委“同频共振”的情况,聚焦镇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主动、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线索处置不力、落实三转“形转实不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等突出问题,灵活运用个别谈话、检查信访件办理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抽查审计报告等方式,深入全面客观地了解镇区纪(工)委情况,查清查透存在问题。

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已发现镇区纪(工)委存在问题222个。第一轮被检查的火炬开发区等8个镇区纪(工)委通过积极落实整改,共新增立案14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9项,开展谈话提醒55人次,切实补强镇区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专项检查组带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收到的问题线索进驻被检查单位,发挥专项检查接触面广、深入基层的工作优势,同步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共处置被检查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0条,立案1件1人。同时,专项检查坚持抓大不放小,及时发现并纠正镇区纪委班子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中山市纪检监察系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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